雷射手術 超高度近視者不宜
陳宏吉醫師
雷射近視手術問世迄今已逾20年,由於安全、穩定與精準的特性,使其在臨床上獲致相對大的成功。每年在美國、英國及澳洲分別約有100萬、10萬及3萬人次接受此項手術;不少台灣民眾因職業、美觀、休閒嗜好、體質等原因無法配戴鏡架眼鏡或隱形眼鏡等,轉而尋求手術方法。
不過,筆者在與病患或親友言談時發現,國人常有一錯誤的觀念:「近視度數越深,雷射手術效果越佳。」然而,事實卻恰恰相反。通常超高度近視患者較不適合進行雷射切削,因為切削掉太多的角膜組織,各種風險將隨之提高。即使度數下降到正常?圍,視力品質也常不盡完美;因需磨掉較多的角膜組織,故造成眩光、重影或角膜的機會也增加。
由於種族、遺傳、環境等多方面的影響,台灣高度近視(600至800度以上)人口約莫佔了將近總人口的三分之一。為了降低術後併發症的風險,完整的術前評估項目中,「近?或散光的度數」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一項。
在一份問卷調查中,對象為10位全美資深雷射近視手術醫師(手術個案至少一萬例),其中一道問題是:「您施行雷射手術的度數上下限制為多少?」結果在近視部分,一位醫師最高容忍至1500度,但多數醫師上限為1000度,下限則為75度或無下限;至於散光部分,一位醫師最高容忍至1100度,但多數醫師上限為600度,下限則為50度或無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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