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檔案名稱
更新日期
1.
收錄個案表
2018/10/23
2.
嚴重不良事件受試者摘要報告清單
2019/10/15
重要提醒:
1. 自98年1月1日核准之新案開始實施,不溯及既往。結案報告將定期跟催,試驗主持人均需於試驗到期後3個月內提報完整的書面結案報告(除免審案件以外),於試驗到期日後三個月內仍未繳交者,逾期繳交期間主持人則不得申請新案
2. 凡須送衛生福利部核備之結案報告,需事前或同步經本院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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