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內搜尋
修訂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28項標準作業程序,自即日起實施適用,並自2020年1月1日起須以新表單檢附送審,請查照。
公告日期:2019/11/01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 通告 

受文者

各研究人員

內容

主旨:修訂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28項標準作業程序,自即日起實施適用,並自2020年1月1日起須以新表單檢附送審,請查照。

說明:

一、修訂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28項標準作業程序(SOP),修訂後28項標準作業程序SOP 9.0版,已置放於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網頁(網頁路徑:委員會簡介>標準作業程序),請參閱。

二、本次修訂有關研究團隊送審及執行須知重點摘要如附件。

三、考量新舊表單交界期,2019/12/31前使用SOP8.0表單仍適用受理,惟自2020/1/1起新案、追蹤審查及通報等相關文件送審請檢附SOP9.0新表單,未檢附新表單案件不予   受理,敬請各主持人留意。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 啟



附      件:
開啟檔案 201910310026-1.pdf
<2024年4月>
31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1234
567891011


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頂湖路123號 地下二樓【桃園長庚紀念醫院】
電話:(03)319-6200分機3703、3705~3709、3711~3713;桃園院區代碼為463
傳真:(03)349-4549
本會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2:30、13:30~17:30
網站內容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所有,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網頁管理人員:張正怡

訪客人數統計:   181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