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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2014/04/11

什麼是惡性肉瘤

惡性肉瘤約佔所有癌症診斷的百分之一,台灣每年約有500人被診斷有惡性肉瘤。這是一種少見的癌症,源發於肌肉、骨骼、神經、軟骨、肌腱、血管、脂肪、或結締組織。惡性肉瘤一開始最常以無痛腫塊表現。惡性肉瘤常見於手、腳、及軀幹。但是它可能見於幾乎全身裡裡外外。它們最常被診斷於50-60歲左右,男性稍稍多於女性。

惡性肉瘤的治療

惡性肉瘤有50種以上。治療要依據您所得的惡性肉瘤的種類、惡性程度、分期、及手術切緣是否乾淨而定。雖然有這麼多種惡性肉瘤,但基本上的治療方針是類似的。惡性肉瘤常需綜合多種治療方法,包括手術、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其中手術常被視為最主要的治療方法。以前惡性肉瘤單純切除後常會復發,所以治療常要截肢。但隨著一系列的研究,目前的治療會換成以肢體保留手術加上術前或術後的放射治療為優先。

惡性肉瘤的放射治療

加上放射治療於肢體保留手術可提升惡性肉瘤的腫瘤控制率。一個放射治療的療程通常要一個半月左右。放射治療的進步如強度調控放射治療或影像導引放射治療,更可提升惡性肉瘤的治療結果。另外,除了一般以X光為基礎的放射治療,還有最新的質子治療。質子治療的物理特性讓它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正常組織之照射劑量,更可降低治療引起的副作用。 

詹頂立醫師 編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