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經醫師診斷或轉介之末期癌症、末期運動神經元疾病患者及下列疾病末期病人,包括: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失智症) 、其他腦病變、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疾病,他處未歸類者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等疾病患者
◎服務模式:『安寧共同照護』是指在住院(不含入住安寧病房)之病人有安寧療護服務之需求,由原照護醫療團隊照會『安寧共同照護』團隊,由安寧共照團隊人員依病人之病況,提供適宜之安寧照護服務
◎服務項目:
- 症狀控制:提供疼痛、呼吸困難、噁心、嘔吐等常見末期症狀之適當藥物處置建議
- 協助病人身體照護、舒適護理和療護指導
- 協助病人及家屬心理社會靈性需求之照護及轉介
- 協助病人及家屬病情認知及重要療護模式之決策
- 促進病人或家屬彼此間及與醫療團隊間的溝通
◎申請方式:
請告知主治醫師會診安寧共同照護服務,由安寧共同照護團隊醫師及護理師訪視並進行收案評估,提供住院期間的持續照護
◎團隊功能與任務
- 協助原治療團隊,針對身、心、社會或靈性困擾等困難照護的病人或家屬,進行評估、確立問題與照護治療方向。
- 定期評估與協助照會管理病人之紀錄與結果彙整。
- 安寧共同照護收案、管案病人之資料管理。
- 建立及完成相關統計資料並定期評值提報。
- 規劃及負責執行安寧共同照護小組相關業務,並負責蒐集、彙總及分析,以評估、檢討改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