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持鎮定、保護自己:
不要激怒對方,亦不要回應對方的無理取鬧,保護身體安全,尤其是頭、臉、胸、腹等主要部位。
2.高聲呼救、離開現場:
請家人、鄰居幫忙,或到親戚朋友家,或處理家庭暴力之機構暫避。
3.尋求協助、報案處理:
向警察機構報案,製作筆錄,由警方出面制止施暴,協助送醫或庇護中心。
4.驗傷治療、蒐集證據:
可至各公私立醫院,請求驗傷並開立診斷證明書;蒐集各種證據如驗傷單、照片、信件、錄音(影)帶、兇器、證人等,提供法院聲請保護令用。
5.法律諮詢、心理輔導:
希望聲請保護令或提出刑事訴訟、民事離婚,或因家庭暴力致使心靈受創、身體不適等,均可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社工安排專業人員提供法律諮詢,或接受心理輔導。
6.事先準備、未雨綢繆:
妥善放置家中危險物品,如鹽酸、刀具、鐵鎚、球棒等;事先尋覓短期棲身處所,預放日用必需品,以因應突發狀況;準備隨身包,內置重要證件或用品,如身份證、駕照、印章、存褶、提款卡、健保卡、備用鑰匙、重要電話號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