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範圍及限制
資訊安全
使用追蹤
成果回饋
權利義務
罰則
權利義務
申請者應遵守申請時所記載並經本資料庫核准之使用目的及範圍,不得於逾越核准範圍外使用。若有原核准範圍外之使用需求時,需先向本庫提供變更使用目的申請,經本生物資料庫審查核准後始得為之。
申請者對生物檢體及相關資料、資訊之應用需須遵守本資料庫訂定之資訊安全規範,本資料庫於必要時得查核申請者之資料保管情形或要求申請者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