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審查流程
審查原則
檢體提領
在庫檢體
運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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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 院內人員申請
採生物資料庫資訊系統線上填具申請單 (附件五),並上傳以下審查所需文件電子檔進行申請。
- 研究計劃書(附件六,內容須包含計劃名稱、主持人姓名及研究機構、研究主題、研究目的、研究之預定時間、研究方法、研究人力及設備需求、預期產生之商業利益及回饋計畫等)。
-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生物醫學研究或醫學研究證明書。
- 人體生物資料庫商業運用利益回饋審查表(附件七)。
- 若檢體有外送國外需求,另需檢附衛生署核准之檢體外送證明。
- 院外人員申請
非本院人員申請使用生物資料庫之生物檢體、衍生物及相關資料、資訊者,須具備與本院專任人員合作之研究計畫,由本院計畫主持人依上述程序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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