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癌乃指舌頭上有惡性腫瘤之發生,一般症狀的表現為舌潰瘍久不癒合,局部腫脹疼痛,偶有嚥困難情形。治療的方式,目前以手術切除病灶合併頸部淋巴結廓清為主。另外,醫師將視病情評估,輔以放射治療或是化學治療。手術切除的範圍依病灶大小及擴展而定:有部份,半舌,亞全舌及全舌切除。

舌頭為口腔內重要器官,牽涉到吞嚥、構音、攪拌食物等功能,因而切除後必需有適當的重建才能儘量減少能功上的缺損。重建的目標包括口腔黏膜完整性的建立,舌組織缺損的填補,舌形狀及活動度的改善。

初期舌癌經部份切除後,有些可以直接進行舌修補,即可保留適當舌部功能。然而若切除達三分之一以上而無法直接進行縫合或是直接修補會造成舌頭太小而喪失功能時,目前最適當的重建方法是顯微手術自體組織移植重建。此方法有很多優點,包括:恢復期短,能兼顧舌組織及外形之重建,壹次重建,術後病患舒適度較佳。至於自體組織的供應區,較常使用的有大腿外側,前臂腹側以及上臂外側等區域。依病患狀況及組織需要來決定使用何處。一般最常使用前外側大腿皮瓣,取完組織後的傷口可直接縫合,約形成一長20公分的線狀傷口,術後經適當復建,對腿部功能幾乎沒有影響。

病患於舌癌手術前需加強口腔衛生,及牙齒清潔,如此可促進術後傷口癒合,避免再接觸煙酒、檳榔,才不會影響重建皮瓣的成功率。

病患術後,可能因舌頭向後垂,再加上黏膜腫脹而有上呼吸道阻塞的危險,因而大部份病患需要於前頸部打開一暫時性的氣管造口,以確保呼吸道暢通,如此也方便氣管及胸腔之照顧。此類病患術後暫時無法說話,有時會因喉嚨刺激而容易咳嗽,此皆為暫時性不便,待7至10天病情穩定後,即會儘快由耳鼻喉科醫師評估後拔除氣切管,封閉氣切孔。

完成顯微重建手術後,病患需於整形重建加護病房觀察,治療約5至7天,主要是因為顯微血管吻合後的皮瓣需要觀察。若有任何血循不良,必需儘早處理,甚至需再回手術房重新吻合血管,才能救活移植的組織。此外為避免影響血管的血流狀況,常會限制病患的姿勢或者坐起的角度,此皆為必要措施。病患應儘量與照顧小姐配合,才能使傷口快速恢復,達到皮瓣循環穩定而順利轉出加護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