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和移植的首要原則是在捐獻者真正死亡之前 不應採取任何器官捐獻的行動或有此意圖。 挽救病人的生命並不是醫生傷害甚至殺死另一位病人 的理由,無論他們有多虛弱,病情有多惡劣。 生命是一個謎。法律只有授權醫生根據人的定義確診 “死亡”。事實上,我們醫生不能夠創造生命。 “末期與非末期”的議題是上帝的事。我們人類應該更 謹慎和謙卑。 107 年度•醫學倫理•人文醫學•心得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