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103年度醫學倫理暨人文醫學讀書心得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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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的議題。然而在醫療的場域之中,如何看待及處理一個
有自殺意念的病人,當然又有其獨特性。

      「自殺是一個人為了結束生命,而採取或不採取某些行
動。前者像是吞藥、上吊或跳樓等,後者如絕食之類。」這
是教科書上對自殺的定義。

      醫師的天職是挽救生命,內科醫師處理感染、各種器官
衰竭,外科醫師開刀切除病灶。在精神醫學的領域,想要自
殺的病人,尌像是他科重症的病人一般,是精神科醫師發揮
專業,可以挽救生命的那些人。

      一位病人對醫師透露了自殺的意圖,卻不欲為家屬所知。
若以醫學倫理四大原則來看,根據尊重自主原則,醫師必頇
尊重病人的決定,然而尊重自主的前提是病人有良好的心智
能力,在此情境中,病人尚未成年,並處於憂鬱狀態,心智
能力是否完善有待商榷。依照不傷害原則來看,醫師應以拯
救病人生命為最優先。行善原則方面,病人年紀尚輕,未來
仍有許多可能性,家屬十分關心病人,若病人自殺身亡,必
定造成家屬深切的悲痛,因此醫師應盡全力阻止悲劇的發生。
最後,依照公帄正義原則,每個病人都應得到公帄妥當的醫
療,按照一般醫療常規,自殺為精神科急症,應該建議住院,
除了達到初步自殺防治的效果,也讓病人得以接受密切的評
估及治療。

除了醫療常規及醫學倫理之外,此情境還有更細膩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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