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hsiung Chang Gung Memorial HospitaClincal Trial Center
1.由單一院區先行審理,並於該院區合約用印完成後,檢送該院區合約書影本及相關文件予其他院區核備用印。
2.本院多中心合約書送審順序得依以下兩項流程擇一辦理:
(1)依照林口(台北)、高雄、嘉義(雲林)、基隆、桃園等順序送審。
(2)由本院計畫總主持人所屬院區發起審理通過後,其他院區追認。
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23號 醫學大樓三樓
電話:07-7317123#6417
網站管理員:王珮穎 更新日期:2024/10/18 版權所有 © 網站內容為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臨床試驗中心所有 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