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乳癌概述:

乳癌是台灣女性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且其發生率逐年升高(為10大癌症之首),近30年增加了5倍,依據2014年衛生福利部公布的2013年死因統計分析和國民健康署公布的2011年癌症登記報告,2011年乳癌的發生率為每10萬人74.63(含原位癌:每10萬人10.35)國人乳癌好發年齡在40-69歲之間,發生的年齡中位數為53歲,死亡的年齡中位數為58歲。目前在女性癌症十大死因排第四位(佔主要癌症死亡人數的4.35%),對婦女健康造成極大的威脅。


二、乳癌好發的部位:

以乳房外側上方的四分之一最多(佔45~50%),因這部位的乳腺組織較發達且面積較大,因此發生乳癌的機會相對較高;而其次則為中央部位-乳頭及乳暈的週圍(20~25%)。


三、乳癌的症狀:

乳癌的症狀表現因人而異,女性須熟悉自己正常的乳房,一旦有任何改變或異狀,應立即就醫檢查。很多病人在還未感覺症狀前,就可被40歲後規律性的乳房攝影或超音波檢查發現到乳癌。因此20歲以上的婦女除每月自我檢查乳房外,仍然需要定期接受專科醫師乳房篩檢,有助於及早發現病變。早期的乳癌,治癒的機會相當高。

  1. 乳房腫塊
  2. 腋窩淋巴節腫大
  3. 乳房的大小、形狀、膚質或顏色改變
  4. 皮膚變紅
  5. 凹陷或皺起
  6. 乳頭變化或分泌物
  7. 脫皮
  8. 乳頭偏向

其實很多乳房的變化(包括:腫塊)並不是癌症,但若您的症狀持續超過2週,請進一步接受醫師的診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