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處轉移是惡性腫瘤的專利,當它們在原發部位生長到某程度,因而入侵到血管和淋巴管時,就有機會延此途徑跑到其他器官,就是一般人所講的”擴散出去”。不管是以哪種方式治療癌症,治療之前我們一定會針對此種癌症容易轉移的地方先做檢查,以確定是否有遠處轉移。如果很不幸的出現遠處轉移,就會對病患或家屬提示此癌症無法治癒。但是檢查正常就代表病患以後一定不會遠處轉移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有些潛在的癌細胞,雖然轉移出去到某器官或是在血液和淋巴管途中,由於數目不多或不集中,未必會被影像檢查出來。等到它們壯大起來才會會被影像檢查出來。就好像有人計畫到台北示威抗議,在高速公路很難察覺到它們的!在台北街道也未必看到它們,但是當它們聚集在台北某處時你才會注意到它們一樣。所以如果聽到治療前骨骼掃瞄、肝臟超音波、胸部X光都正常,為何以後還出現遠處轉移?就是上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