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內動脈瘤並不是腦瘤,它是顱內腦血管的澎大、漲大、或是不正常地擴張,造成動脈壁的破裂而出血。通常在五十五歲以上、高血壓、女性、有家族史的病人發生。
臨床表徵
典型的臨床表現為突然發生嚴重的頭痛及頸部僵硬。可能伴隨著以下症狀:意識喪失、噁心、嘔吐、局部神經學異常。少部分病人以眼瞼下垂或複視表現。
顱內動脈瘤破裂的診斷
以無顯影劑的腦部斷層為主,在出血後24小時內,高達92%可發現蜘蛛膜下腔出血,若斷層攝影無發現可採取腦脊髓液做測試,有無蜘蛛膜下腔出血。腦血管攝影仍是診斷顱內動脈瘤的最標準檢查,CTA及MRA因技術的進步,有可能於未來成為診斷顱內動脈瘤的另一種利器,TCD可用來診斷及監測血管痙攣
併發症與治療
顱內動脈瘤破裂後引發的蜘蛛膜下腔出血,臨床上最常見的併發症為:(1)再出血。(2)血管痙攣。(3)水腦症。(4)癲癇。(5)低血鈉。
治療方法
(一)保守療法
1. 再出血率約3~4%(24小時內),出血後一個月內每天1~2%,3個月後每年再出血率為3%。
2. 雖然大都建議臥床及血壓控制,但不能單獨以此二者來預防再出血
3. Antifibrinolytic therapy 只在某些病患被建議使用來預防再出血,如低危險性血管痙攣的病人和/或適合延遲手術的病人。但使用此類治療常合併較高的腦缺血機率,無助益整體預後。
(二)介入性治療
傳統上,手術是顱內動脈瘤治療的唯一方式,且常於蜘網膜下腔出血三天內施行。隨著更多經驗的累積,以及新治療方式如血管內栓塞的發展,治療的觀念及原則已稍有轉變:
1. 使用腦動脈栓塞法預防再出血,如病患的腦動脈瘤如發生在後循環、或以前曾以外科手術治療者、或病患本身有其他狀況使其用外科手術治療時危險性較高者均應優先考慮以介入性神經放射線治療。
2. 手術治療顱內動脈瘤 以外科手術夾除顱內動脈瘤是最有效減少再出血的方法,。一般情況較佳者可考慮early surgery。wrapping或coating顱內動脈瘤或不完全夾除顱內動脈瘤,可能導致再出血的危險性增高。
不宜外科手術的情況
A. 顱內動脈瘤位於不易手術之解剖位置,應優先考慮血管內栓塞治療。
*不易手術之動脈瘤解剖位置:
1. 海綿竇內動脈瘤
2. 除了後下小腦動脈及血管遠端之後循環動脈瘤。
B. 年紀大於八十歲,且屬Hunt 第五級或全身健康狀況差的病患,不適合手術治療。
宜外科手術的情況
年紀小於七十歲,屬Hunt 第一級至第四級,同時全身健康狀況佳的病患,如果動脈瘤位於易手術之解剖位置,適合手術治療。
手術的時機:
Hunt 第一級至第四級的病患,在沒有腦部動脈痙攣收縮(vasospasm)及嚴重腦浮腫的情況下,手術可盡早施行。
Hunt 第五級的病患,除了腦脊髓液外引流等簡易之處置外,原則上不建議早期開刀。
血管痙攣的治療
(一) Hypertension/hypervolemia/hemodilution(triple H治療)可用來預防及治療因血管痙攣而引起的腦缺血,接受此類治療的病人應儘可能將動脈瘤夾除,且於加護病房中緊密監測其hemodynamic function。
(二) Nimodipine(一種鈣離子阻斷劑)可口服或靜脈給藥,建議早期使用連續性靜脈注射
(三) 如嚴重之血管痙攣,可以考慮使用Transluminal angioplasty。
(四) 腦池內注射 fibrinolysis、antioxidant及anti-inflammatory藥物其效果仍未明。
水腦的治療
(一) 顱內動脈瘤引發蜘蛛膜下腔出血的病人約20%會有急性水腦,體外腦室引流是被建議的,但可能增加再出血或感染的機會
(二) 慢性水腦如果有症狀,則可用腦室腹腔引流來改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