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103年度醫學倫理暨人文醫學讀書心得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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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生命的末期,不是沒有選項,法律保障了病人的善
終權(指「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假
如可能是潛在的末期病人,也尌是一年內可能會死亡〆你有
你的善終權,你可以有選項。如果建立貣整套思維模式,有
討論、有簽署、有計畫,其實到最後需要進加護病房的機會
非常少、非常少,但是有多少人知道〇用一大堆的醫療儀器、
給太多水分變腫了、太多治療變形了、太多營養消化不來,
來照顧他們〈在加護病房做這些事情,對死亡過程的干預。
但有沒有想到後來會造成病人多痛苦幾天或幾個月,自然死
亡對有些人來說是多麼困難的事情。在安寧政策的宣導應該
再多多加強,讓該走的人走的帄順自然,生死兩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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