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輕度子宮頸上皮變異細胞、
或稱輕度子宮頸上皮內腫瘤 ( CIN I、或
Koilocytic atypia) 如有輕度不正常細胞的出現,如 CIN I、或Koilocytic
atypia,可以使用高頻電刀切割法 (LEEP)
將子宮頸做部分錐狀切除及子宮內頸搔刮取樣,此方法既方便又經濟,只在子宮頸旁做局部麻醉,手術時間又短,而且又可以獲得組織檢體做病理檢查,同時達到診斷與根治兩種目的。可是此類病灶也有恢復正常的機會,所以可以不進一步處理,只要使用抗生素治療來去除發炎因素以後,而以抹片作為追蹤,每三個月至六個月重做一次一次抹片檢查與陰道鏡,看是否需再近一步處置。
2.高度子宮頸上皮變異細胞、
或稱高度子宮頸上皮內腫瘤 ( CIN II 、
CIN III) 於組織切片檢查結果發現有高度變異細胞懷疑時(CIN II; CIN
III, or suspicion of microinvasive cancer)則需近一步做錐體組織切片檢查、以及子宮頸內頸採樣切片。目前以使用大型高頻電刀線圈將子宮頸做錐狀切除較常被使用,因為同時可以達到診斷與治療兩種目的,當然也可以使用刀片切除療法、或雷射切除療法,對於如有較大的子宮頸病杜,則建議使用刀片切除療法或雷射切除療法較好,使用高頻電刀線圈時,要特別注意避免高熱效應而造成組織燒焦進而影響病理判讀。子宮頸圓錐切除後,後續的全子宮切除並不增加其存活機率。若錐形切片的邊緣仍殘留病灶,可再施行子宮頸錐形切除手術或追蹤、或是才施行全子宮切除。當然對於
CIN II, 也可以採用鐳射部份氣化治療 (Laser ablation)、冷凍治療
(cryotherapy)、或是(electrocauterization)
等, 但是對於高度子宮頸上皮變異細胞 (CIN III)、
尤其是如懷疑有侵襲病變可能時 (suspicion of microinvasive cancer
or invasion),
則盡量採用刀片錐體切除法、高頻電刀線圈錐體切除法、或雷射錐體切除法,因為這樣才可以獲得組織檢體做進一部病理檢查。
施行全子宮切除的條件有:
a. 錐形切片的邊緣仍殘留病灶時
b. 診斷仍有差異
(discrepancy) 且懷疑有顯微侵襲病變可能時
c.有顯微侵襲病變時
(microinvasive cancer)
d.不在生育(Complete
family) 且為大於50歲的不易追蹤之婦女
e.伴有其他須切除子宮之腫瘤時,
如 Leiomyoma, adenomyosis, endometrial cancer
等。
3.Adenocarcinoma in situ of the
cervix:
如病人已停經或不想再生小孩,雖然錐形切片的邊緣沒有殘留病灶,仍建議做全子宮切除手術。若錐形切片的邊緣仍殘留病灶者則必須再施行子宮頸錐形切除手術。若病人希望保留子宮,則錐狀切除邊緣乾淨,且子宮內頸刮搔陰性可能為適當治療。若病人不想接受子宮切除,則cold
knife conization是比LLETZ較適當的治療方式。
4.Stage Ia1 Stage Ia1
的診斷要靠子宮頸錐形切片,而非靠局部切片(punch
biopsy)。錐形切片最好使用標本邊緣不會有燒灼痕跡的方法(如用刀片)較理想。標本必須有做系統的檢視。若發現有早期侵犯的病灶,必須要做連續切片來確定最大侵犯深度、病灶的寬度、以及是否有淋巴血管侵犯(LVS:
lymphatic vascular space invasion)。對於Stage
Ia1 的子宮頸上皮細胞癌、單純子宮切除、或是錐形切片(邊緣沒有腫瘤侵犯)
就可達到幾乎100%的治癒率。選擇要做子宮切除或是子宮頸錐形切片,則視是否要保留生育能力而定,若Stage
Ia1 的子宮頸上皮細胞癌發現有淋巴血管侵犯,可施行根除性子宮切除(Radical
Hysterectomy)或第二型子宮切除 (Modified Radical
Hysterectomy)或全子宮切除(Total Hysterectomy)合併骨盆腔淋巴切除。
5.Stage Ia2 Stage Ia2的病人,施行根除性子宮切除或第二型子宮切除子宮切除術
(Modified Radical Hysterectomy)合併骨盆腔淋巴切除。
6.Stage Ib1
或IIA Stage Ib1 或IIa的子宮頸癌,應行根除性子宮切除合併骨盆淋巴結摘除術、或是直接接受放射治療,兩者療效差不多。Stage
Ib 或IIa的放射治療應包括體外照射(Teletherapy)和腔 內近接放射治療(Brachytherapy)。
7.Stage Ib2 Stage Ib2,腫瘤體積相當大的病例,單獨靠放射治療,有時對腫瘤控制不好,因此可以先給予化學治療,然後加子宮根除術及骨盆腔淋巴結切除,
或是在放射治療時併同給予化學治療。 有一些因子如淋巴結轉移、較大的病灶(>4㎝)、病灶侵犯深度較深、較差的病理組織型態、以及淋巴血管侵犯(LVSI)等,均被認為是屬於癒後較差的危險因子。
對於根除性子宮切除手術,
如手術後標本邊緣安全距離不足或病灶未切除乾淨的病例,術後可以補行放射治療,可減少骨盆腔內復發。根除性子宮切除後若病理切片發現有淋巴結轉移,術候則應補追加放射治療可減少骨盆腔內復發,如僅有一顆淋巴結轉移,則可以再手術後追加化學治療以減少復發。如術後發現有子宮旁組織轉移,則應補追加放射治療與化學治療,對於那些因術前未被診斷出來、而當作良性疾病而施行單純子宮切除的子宮頸癌病例,也應追加放射治 療、或施行子宮旁組織切除(parametrectomay)和骨盆淋巴切除。
懷孕合併子宮頸癌婦女的癒後較非懷孕婦女的差。但 Stage Ia 與 Ib1的病人可以延後
2- 4 週時間治療,待胎兒有足夠存活能力再施行治療。
子宮頸癌治療後,不論原來是何種細胞型態或分期,給予女性荷爾蒙補充正常性生活並無特殊禁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