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於去年新增了多項檢查設備以提供住院及門診病嬰更完善的病情評估,包括呼吸控調及睡眠檢查、聽力評估、肺功能檢查、能量測量儀及營養評估檢查。以下是各項檢查的介紹:
<新生兒聽力篩檢>
人類幼兒期(0~3歲)的聽覺經驗會影響認知的發展、語言技巧的學習和抽象觀念的瞭解,此期亦是各項學習、發展的關鍵期。但根據國外有關聽障兒的統計資料,聽障兒常在2~3歲時才開始被父母懷疑,以致許多聽障幼兒錯過了學習、發展的重要時期。因此努力將聽障兒發現的年齡提早至1歲以內,以便及早進行必要的矯治及復健,開發經濟有效的聽力篩檢方法實有其必要性。
目前根據美國1999小兒科醫學會Policy
statement及Joint Committee
on Infant hearing的建議,希望可將聽障的辨認提早至出生後3個月內以及復健治療年齡提早至出生後6個月以內。
先天兩側神經感音性耳聾依據國外統計約影響每年每千名新生兒中1.5-6名。而在低體重出生兒,尤其是極低體重早產兒(<1500公克出生體重)約可有1.3-20.8﹪發生率之高。依吾人在1996年使用耳音傳射方法對本院足月新生兒所作篩檢得到7.6﹪的不及格率,而住入新生兒加護病房病嬰則有13.6﹪未能通過,其中出生體重低於1500公克者更有38.2﹪的不通過率。這群嬰兒日後將為聽障高危險群,也必須接受長期的聽力追蹤檢查。
新生兒(出生至一個月大)
家族病史有先天性或兒童期發生之感音神經性聽障。
與感音神經性聽障有關聯之先天性感染,如:弓形漿細胞(Toxoplasmosis)、梅毒、德國麻疹、巨細胞病毒及疹。
頭頸部先生性畸形包括耳廓、外耳道之畸形、低髮線等。
出生體重少於1500公克。
需換血治療之新生兒黃疸。
耳毒性藥物治療,例如:Aminoglycosides及Loop
diuretics。
細菌性腦膜炎。
出生時有嚴重呼吸困難,包括出生1分鐘之APGAR
Scores為0-4
分鐘時0-6分。
需機械性輔助呼吸5天或以上者。
一些常伴隨有感音神經性聽障之病變及特徵,如Waardenburg
yndrome或Usher’s Syndrome。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至2歲大)
監護人(父母或保姆)顧慮到嬰兒有聽力、言語、語言及發育遲緩之徵兆
細菌性腦膜災。
新生兒之高危險因素中,可能與漸進性感音神經性聽障有關之因素,如巨細胞病毒、需機械性輔助呼吸及遺傳性疾病。
腦部外傷,尤其是顳骨骨折及意識喪失。
一些常伴隨有感音神經性聽障之病變及特徵。
耳毒性藥物治療。
神經退化性病變、如神經纖維瘤、肌陣攣癲癇、Friedreich’s
Ataxia、Huntington’s Chorea、Werdnig-Hoffman
disease、Niemann-Pick
disease、Charcot-Marie-Tooth
disease、any metachromatic
leukodystrophy、or any
demyelinating neuropathy。
與感音神經性聽障有關之嬰兒期感染性疾病,如腮腺炎、痲疹等。
復發性或持續性中耳炎併積水至少3個月以上。
嬰幼兒有顯著聽障之發生率,至今尚無可靠的數據報告,所有的新生兒當中約有10-15﹪可列入有聽障之虞之高危險群。高危險群嬰兒中,約有2-4﹪被發現有中度至極重度之聽障。
若參考1994年Joint
Committee of Infant Hearing的危險因素準則,約有50-75﹪之所有聽障兒在出生時期曾至少有一項之危險因素。換句話說,約有25-50﹪之聽障兒未曾有過任何一項之危險因素。假若只篩檢高危險群嬰兒,約只能在早期鑑別出一半的聽障兒,其他的聽障兒要到較晚的時候,因語言發展遲緩或其他原因,才被注意到及診斷出有聽障。這是目前提倡全面嬰兒聽力篩檢之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