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2020年醫學倫理暨人文醫學圖書心得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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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和諧。」透過「預立醫療照
護諮商」的方式,病患、家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與醫療諮商
團隊進行充分溝通,討論在五大臨床條件下,選擇是否接受
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醫療權利,再由病人
本人同意及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來保障並尊重病人自
主權,其中必須經過兩位專科醫師會診加緩和醫療團隊至少
兩次照會,確認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
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等五大臨床
條件之一,「預立醫療決定書」才會啟動與執行。

      《病人自主權利法》在 2019 年 1 月 6 號正式上路,根
病人自主研究中心統計數據,實行後 1 年,累計簽署人數共
計 11317 人,人數仍是相當低的,其原因許多民眾還未聽過
《病人自主權利法》,對於法律賦予的權利及保障仍不清
楚。在東方社會裡,開口說出心裡話往往是需要極大勇氣。
死亡,是每個人都必須歷經的期末考試,做出預立醫療決
定,不只是為了善終,也重新開啟與自己對話、與家人對話,
提早學習接受它的來臨,提早與心愛的家人「道謝、道歉、
道愛、道別」,完成一張圓滿的生命考卷。

2020 年.醫學倫理.人文醫學.心得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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