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106醫學倫理暨人文醫學讀書心得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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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走,讓他選擇是否要做最後的急救,若病人選擇安寧緩
和醫療,我們也該給予尊重,因為這才是對病人及家屬最好
的照護可以減輕病人的痛苦,病人的家屬也能陪伴他走完最
後一程。

醫學人文倫理方面影響:

      當病人因癌症或慢性進行性疾病,醫師診斷疾病末期
時,應事先告知病人或家屬,使其能先思考哪些事情是在意
的及如何處理,才能讓病人化家屬想成全病人善終,不致於
未能善終而造成遺憾。

      現在越來越多健康的人會先預立安寧緩和的醫療,以免
身體健康狀況發生異常時而措手不及。然而倘若病人己簽署
了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醫療人員是否
應尊重病人意願,故不必施行心肺復甦術?在臨床上病人目
前因急性肺炎致呼吸衰竭,經適當處置還是有機會恢復,故
有些醫師經評估後會給予急救及感染控制治療等,但若醫療
上己盡力,然而感染及呼吸衰竭仍持續進行惡化時,疾病進
展成為末期,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
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由
於病人己簽署了「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便適用安寧緩和
醫療,不再施予及撤除維生治療,讓其如願得以善終。

      臨床上有許多醫療糾紛的案例,醫療倫理的焦點放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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