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106醫學倫理暨人文醫學讀書心得精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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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倫理之我見

         發生地點:高雄長庚醫院/2017

撰寫人:13C 葉宛宜護理師

情境敘述:

      本書提到對於臨近死亡之不治病人,為緩解或消除痛
苦,如何在合於法律規範,得以安詳和平方式結束其生命。
安寧緩和的醫療行為,是否為慈悲與衷心關懷的表達?在醫
病關係緊張之日,該尊重病人不插管的意願,或依從家屬要
求強行插管急救?

個人看法與心得:

      病人已進入急病末期,即使醫師在施予積極的治療,也
無法挽救其生命,因此當病人死亡已迫在眉睫,且無法忍受
的痛苦與煎熬,病人願意提早結束生命的請求,醫師基於慈
悲,協助病人自殺應被視為「業務上的正當行為」協助末期
病人脫離痛苦最符合病人最佳利益,若病人主動提出要求,
由醫護人員協助期提早結束生命,也是尊重病人自主權的表
現,對維護其個人尊嚴也有很大的利益,在倫理上解除病人
的痛苦。基於病人本人的意願和醫師的判斷,以中止治療或
特定方式提早結束病人生命的行為。如果病人已經無法忍受
病痛,並且別無他法治癒,想尊嚴的走。我認為對於末期病
人,是不應施行心肺復甦術,對於病人我們應該要有行善、
不傷害及自主原則,我們應該讓病人自行決定接下來的路要

62 106 年度.醫學倫理.人文醫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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