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不明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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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燒/不明熱][蜂窩性組織炎][心內膜炎][骨髓炎]

 

發燒/不明熱

 

一、前言

  發燒是許多疾病的共同表現,大部份的發燒皆可找到病因,只有極少部份即使經過詳細檢查也暫時無法找出其病因,此類發燒可以稱之為不明熱。

二、定義

一般臨床上對於不明熱的定義為:
(一)發燒時間超過三週以上。
(二)超過三次不同時間測量體溫高於38.3℃。
(三)經過三次門診或三週的住院檢查仍無法找出發燒原因者。
  符合上述三項條件者,就可稱病患罹患不明熱。

三、分類

  隨著醫療進步,新的疾病的發現及新治療方法的出現,學者對不明熱再依其感染型態之不同而分類。
(一) 典型不明熱:
  傳統型不明熱的病人其可能之病因與病患之年齡層很有關係,一般小於六歲的兒童其病因以感染居多,主要是病毒感染;青少年則以自體免疫疾病為主,成人則以感染居第一位,惡性腫瘤次之,自體免疫疾病居第三位。
(二)白血球過低型不明熱:
  通常是血液腫瘤病患接受化學治療後之併發症,周邊血中嗜中性白血球降到每毫升五百個以下,合併數次體溫38.3℃以上,經三天以上之檢查包含細菌培養三天無結果,仍無法找出發燒原因者屬之;此類病患無法承受嚴重之感染,必須先投予經驗性抗生素療法。
(三) 愛滋病毒相關性不明熱:
  愛滋病相關性不明熱是指已經確認遭愛滋病毒感染之病患,多次測量體溫或發燒高於38.3℃以上,經非住院檢查三週以上或住院三天以上(包括細菌培養三天無結果)或者在門診治療四週以上仍無法找出病因者屬之。此類病患常見引起發燒的原因如:非結核性分枝桿菌感染、結核病、淋巴癌或肺囊蟲肺炎,甚至藥物引起之發燒。
(四) 院內感染性不明熱:
  是指住院病患在最初住院時並無發燒情形,之後測量體溫38.3℃以上有數次,經三天以上之檢查,其中細菌培養已三天仍無結果者或因鼻胃管導致的鼻竇炎、藥物性發燒、存留導尿管引發之泌尿道感染、肺炎、困難梭狀桿菌造成的偽膜性結腸炎等,歸入此類。

四、疾病診斷

  尋找不明熱的原因時,有下列的方法來進行:
(一)觀察發燒症狀
  確定病患是否發燒,必須多次測量耳溫、腋溫等,確定病患不是受環境因素影響所造成的高溫。
(二)詢問病史
  由於不明熱通常是某種疾病的不典型表現,故詳細的詢問病史是非常重要的。如病患之種族背景、最近是否有出國、在國內或國外旅行所到之處、是否曾暴露於某種物質、是否飼養或接觸動物或寵物,以及病患所從事的職業及其工作環境都須詳細瞭解;甚至須瞭解病患家族之病史、生活及飲食習慣,以及是否有使用藥物之習慣等。
(三)理學檢查
  於病患剛入院時醫師即須為病患執行身體檢查,從頭到腳詳細檢查,例如有無皮疹、淋巴腫大、蟲咬、注射孔、黃疸、肝脾腫大、心雜音、關節痛、口腔潰爛及肛門指診等,若無法確定病因時,須重複執行。
(四)實驗室檢驗
  微生物培養、血液生化常規檢驗、尿液常規檢驗、其他體液或鏡檢等檢驗結果均為重要的診斷參考線索。不論成人或小孩,不明熱常見的原因是感染,所以血液培養是重要參考依據,藉以排除是由感染所造成。
(五)非侵襲性檢查
  一般放射線X光及超音波檢查項目是依病患之病情需要來作安排。
(六)侵襲性檢查
  在一般常規檢查無法獲得結論,可能需要考慮到各種侵襲性的檢查,如:胃鏡、大腸鏡、脊椎穿刺、骨髓穿刺、組織(皮膚、淋巴結)切片、電腦斷層攝影、剖腹探查等,且必要時以上檢查項目需重複執行。(七)專科會診
  針對病患不同之症狀安排會診各次專科血液腫瘤科、風濕免疫科、一般外科、婦產科及耳鼻喉科。

五、病因評估

  雖然經由有系統的詢問病史、詳細的理學檢查及進一步的實驗室檢查,大多數的不明熱可以得到明確的病因;但仍有大約10%的成人始終無法確定診斷。茲將其可能之病因分別敘述如下:
(一)感染症
  佔不明熱病因的30%~40%,在台灣地區感染仍是引起不明熱的主要原因。如結核病(尤其是肺外結核病)、各種病毒感染(含愛滋病毒) 心內膜炎及腹內感染(如肝膿瘍)、骨髓炎等。
(二)腫瘤疾病
  佔不明熱病因的20%~30%,發燒往往是許多惡性腫瘤的症狀之一,而在成年人引起的不明熱中,腫瘤是最主要的病因之一,如淋巴瘤、白血症、腸胃道腫瘤等。
(三)免疫風濕疾病

  佔不明熱病因的10-20%,是年輕人引起不明熱的重要原因之一,如紅斑性狼瘡及類風濕性關節炎。
(四)其他
  佔不明熱原因15~%20%,包括有藥物引起的發燒、亞急性甲狀腺炎或炎性腸症等。

六、治療方式

(一) 症狀治療
  不應給予例行性的退燒劑,對不明熱的病患,自行使用退燒藥反而會干擾診斷,故病患如因發燒引起不適,應優先考慮使用冰枕或溫水拭浴等方法退燒,但如體溫持續在40~41℃以上,則經醫師評估後可開立退燒藥物使用。
(二) 病因治療
  應優先區別不明熱之病因為感染性不明熱或非感染性不明熱;確定是感染性不明熱宜給予積極而有效的藥物治療(例如抗生素或抗結核菌藥物,依病因來決定);而非感染性不明熱經由一系列的檢查後,查出確定病因者,可按其診斷給予特殊的治療。
(三) 試驗治療
  對於一時未查明病因的不明熱患者,在不影響進一部檢查的前提下,可以考慮對疑似的疾病試驗治療,如結核病及腫瘤熱。

七、護理原則

(一) 病患發燒時,可協助提供冰枕使用,並隨時注意冰枕之更換,以利退燒。
(二) 保持室內空氣的流通,如打開冷氣或電風扇。調節環境溫度及濕度,濕度保持40%~60%,室溫保持24~25℃。
(三) 勿蓋太多的被蓋及穿太多衣物,以利散熱。
(四)保持病患身體清潔、乾爽,當病患有盜汗情形時,應立即協助更換衣物及擦淨身體。
(五) 多臥床休息並減少活動量。
(六) 增加液體及水份之攝取。
(七) 攝取高熱量及高蛋白質飲食,如牛奶、稀飯、果汁、清湯,少吃油膩食物。
(八) 配合醫師指示服藥,勿自行使用退燒藥或其他任何未經醫師許可使用之藥品及中藥,以免影響病情之診斷。
(九) 如有放置引流管之病患,引流管管路勿扭曲,應保持引流管之暢通及傷口清潔,如導尿管、膽汁引流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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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更新日:Aug. 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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