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長庚紀念醫院二年期藥事人員聯合訓練之訓練計畫
一、目的:
為加強與其他機構之合作關係,以達促進藥學教育及提升病患用藥安全,提升服務品質之目的。
二、申請機構及申請人員資格
(一)、申請機構資格:
1、國內外「醫院」(含)以上層級之醫療機構
2、與本院訂有醫療合作合約之其他機構
3、屬本院實施「開放性」醫療院區之特殊需求者
(二)、申請人員資格:
1、藥事人員皆須具有本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事人員證照。
2、外國籍藥事人員皆須具有外國相關醫事人員證書。
3、若所申請委訓之職務未有本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專業醫事證照,則須
申請需求個案評估。
四、訓練項目(課程)
(一)核心訓練項目
1.門診藥事作業訓練 2.住院藥事作業訓練 3.急診藥事作業訓練
4.藥品資訊作業訓練 5.藥品管理作業訓練
(二)選修訓練項目
1. 特殊調劑作業訓練 2. 臨床藥事服務 3. 藥事行政管理 4.臨床試驗藥品管理作業訓練5.藥學OSCE聯合訓練
五、訓練方式及評核標準
(一)訓練方式:
採實務操作、分組討論、主題報告等方式混合運用
(二)評核標準:
一、現場學習表現:
由指導藥師依其表現評核,評核重點包括熟悉度、正確性、服務態度、配合度、團隊精神表現。
二、專業技能考核:
1.實務操作 2.藥學專業
三、學員於每一課程完成評估後將成績列入成績評核表。
六、代訓證明之核發
訓練結束須通過本院考核,且完成結訓相關手續者,始予核發代訓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