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體處理貯存服務│Specimen Processing
  服務說明
 
  ●申請對象: 計畫主持人自行發起及廠商贊助臨床試驗計畫之主持人與已向醫研部完成登記並領有臨時識別證之研究助理。  
  ●設備: (1)落地型與桌上型冷凍離心機4台
(2) 桌上型一般離心機1台
(3) 4℃、-20℃與-80℃冰箱
 
  ●使用說明:
1.
使用申請:
以院內系統行政文書申請,主旨請使用「XXXX年XX科OOO(主持人姓名)-臨床試驗服務申請」,本文使用填寫完成「臨床試驗服務申請表+檢體處理儲存服務申請表」(轉PDF檔上傳當本文)(臨床試驗服務申請表至中心服務項次1下載),附件檢附(1)有效IRB核准函、(2)研究計畫書、(3)檢體處理流程,由主持人傳簽至臨床試驗中心林口分部承辦人。
2. 開放時間:週一~週五 08:30至17:30,非上班時間如有需要則另外提出申請。
3. 出入需出示識別證,使用時須遵守『檢體處理貯存室使用規範』。
4. 檢體暫存:每盒檢體每月收取900元管理費。
5. 檢體暫存與提領時,請檢附入出庫申請單。
6. 若臨床試驗廠商或試驗相關人員預訪查檢體冰存空間或清點數量時,需事前通知現場負責人。
7. 本檢體儲存室僅提供計畫期間之檢體保存,當計畫期限到期、結案、中止、撤銷或IRB期限到期,未提供展延核准證明時,本中心有權終止其服務。終止後三個月內計畫主持人或其代理人須將檢體領回。
8. 如有使用者使用不當,導致設備損壞,將依當天使用者名單追溯方式,進行設備維修或賠償等後續事宜。
   
 
   
  ●收件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333復興街5號復健大樓地下一樓「臨床試驗中心檢體處理貯存組」(資材課旁)  
  ●承辦人員:
劉彥均 先生
電話:(03)328-1200 ext. 7263
E-mail:liuyenchun@cgmh.org.tw
 
 
  文件下載
 
   
   
 
附件3_入出庫申請單 (2023/10/1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