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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銀行
Tissue Bank

 


 

 

 

 

 

 

 

 

 
                                       使 用 規 定  

雷射顯微擷取系統送件注意事項:

  • 送件樣品可為:
    1. 石蠟包埋組織。
    2. 未染色之冷凍組織切片。
    3. 未染色之石蠟包埋組織切片。
    4. 已染色之冷凍組織切片(未封片),染色包含一般、免疫及螢光染色。
    5. 已染色之石蠟包埋組織切片(未封片) ,染色包含一般、免疫及螢光染色。
  • 樣品若為前述2.及3.者,建議厚度為7 mm。
  • 如為委託組織銀行操作者,請透過下列其中一種方式告知申請人欲擷取的組織部位。
    1. 提供對應的H&E染色玻片,用簽字筆在其上標示。
    2. 提供對應的H&E染色玻片,於送件時與經辦人員在顯微鏡視野下確認。
    3. 提供樣品相關影像並附帶說明。
    4. 與經辦人員約定上機時間,從旁協助判讀。
  • 若需組織銀行人員協助擷取後樣品處理(僅限於加入lysis buffer及反應溫度靜置),請於送件時註明,並請提供相關試劑(請先標示清楚)及操作步驟。若無特別註明者,擷取所得組織將保存在-70℃環境下,直至申請人取回。
  • 如為自行操作者,請先參加醫研部舉行之教育訓練,並通過測試取得組織銀行授權,方可使用。使用時請遵守下列規則:
    1. 請於一週前預約使用時間。
    2. 確實記錄使用時數。
    3. 操作資料(影像檔)限用CD-R燒錄方式輸出,嚴禁使用隨身碟。
  • 請申請人至院內網頁核心實驗室送檢作業(http://testwww.cgmh.org.tw/cnr/)進行申請,待計畫主持人覆核後,將「實驗室收費項目使用申請表」連同樣品一併送交組織銀行。
  • 下午3:30後送件,視為隔日件;收件後七個工作天內(收件隔日視為第一個工作天),會將報告送至收檢櫃檯。


全自動組織微陣列製作
送件注意事項:

  • 本中心依「醫學研究發展部測試實驗室組織銀行全自動組織微陣列製作儀及H&E染色操作標準書」(MRD-SOP-TB-001)執行試驗
  • 本中心所使用的主要儀器設備: Beecher ATA-27 tissue arrayer( 全自動組織微陣列製作儀)
  • 送件樣品為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之組織塊,並附上對應之H&E染色玻片。
    H&E染色玻片請用黑色或藍色標示筆圈選欲製成組織微陣列的區域,並掃描或影印製成書面文件,文件上請送件人員署名。
  • 如樣品有以下情形者,則不予以收件:
    1. 蠟塊有發生組織腐爛或自溶之現象。
    2. 蠟塊cassette上樣品名稱標示不清。
    3. 無法提供對應H&E染色玻片者。
    4. H&E染色玻片與蠟塊組織型態不相符者。
    5. 未圈選製作成組織微陣列區域者。
    6. Cassette尺寸不合者(可接受尺寸為28×40 mm)。
    7. 蠟塊厚度小於2 mm。
  • 目前組織微陣列製作組織圓柱體直徑為:
    • 0.6 mm,最多可做220點,矩陣為11×20。
    • 1.0 mm,最多可做120點,矩陣為8×15。
    • 1.5 mm,最多可做66點,矩陣為6×11。
    • 2.0 mm,最多可做40點,矩陣為5×8。
  • 為提供切片染色後判讀的方便,建議空出總點數1~10%的位置作為組織微陣列方向的識別。
  • 建議一個樣本至少選3個點,才具有統計上的代表意義。
  • 組織微陣列於設計上為避免儀器故障受損而有其限制,若所送件之蠟塊厚度小於鑽孔之深度則無法通過儀器之檢查,建議蠟塊厚度必須在2 mm以上。
  • 請申請人至院內網頁核心實驗室送檢作業(http://testwww.cgmh.org.tw/cnr/)進行申請,送件時需攜帶:
    1.計畫主持人覆核完成的「實驗室收費項目使用申請表」
    2.「全自動組織微陣列製作儀申請單」(MRD-SOP-TB-001-F02)
    3.用標示筆圈選取樣區域之 Hematoxylin & Eosin(H&E)染色玻片的影像掃描影印書面文件(文件上須署名)
    4.欲送件之蠟塊及相對應用標示筆圈選取樣區域之 Hematoxylin & Eosin(H&E)染色玻片
  • 下午3:30後送件,視為隔日件;收件後七個工作天內(收件隔日視為第一個工作天),會將報告送至收檢櫃檯。
  • 若樣品來源為蠟塊銀行所提供之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組織塊,為確保維護臨床病理診斷之需求,所製成之組織微陣列蠟塊統一交回蠟塊銀行保管,不提供給申請客戶領取,客戶僅取得報告及H&E染色片。


全自動核酸萃取系統
送件注意事項:

  • 本中心依「醫學研究發展部測試實驗室組織銀行全自動核酸萃取系統試驗及儀器操作標準書」(MRD-SOP-TB-036)執行試驗
  • 本中心所使用的主要儀器設備:QIAsymphony SP與QIAcube (全自動核酸萃取系統)
  • 送件樣品為新鮮冷凍組織塊(組織銀行新鮮組織申請流程請參照組織銀行檢體線上申請操作流程組織銀行檢體運用成果回饋線上操作流程)。 請確保送件樣品之標示清晰可辨識,並與去氧核醣核酸萃取申請單內容相符。
  • 請確保送件樣本於送件途中保持在低溫環境下(採用保麗龍等保溫容器,內置低溫冰保)。
  • 新鮮冷凍組織塊請勿超過25 mg(如為spleen,則不超過10 mg)。
  • 送件樣本如為組織銀行保存之檢體,請依組織銀行管理資訊系統操作手冊至HIS系統組織銀行下完成檢體申請單填寫,待通過審核到組織銀行通知領取,完成檢體核對手續,再填具相關文件方受理去氧核醣核酸萃取作業。 萃取完成之去氧核醣核酸將保存於-20℃。
  • 送件人領取去氧核醣核酸時請自行準備低溫環境之容器,以維持去氧核醣核酸之品質。
  • 請申請人至院內網頁核心實驗室送檢作業(http://testwww.cgmh.org.tw/cnr/)進行申請,送件時需攜帶:
    1.計畫主持人覆核完成的「實驗室收費項目使用申請表」
    2.「全自動組織微陣列製作儀申請單」(MRD-SOP-TB-036-F02)
  • 下午3:30後送件,視為隔日件;收件後七個工作天內(收件隔日視為第一個工作天),會將報告送至收檢櫃檯通知送件人領取,並一同領取萃取完成之DNA(放置-20 ℃冰箱保存)。

全自動免疫染色送件注意事項:

  • 送件樣品可為: 未染色之石蠟包埋組織切片。
  • 樣品建議厚度為2-5 mm。
  • 申請人需提供初級抗體。
  • 請申請人至院內網頁核心實驗室送檢作業(http://testwww.cgmh.org.tw/cnr/)進行申請,待計畫主持人覆核後將「實驗室收費項目使用申請表」送交組織銀行。
  • 下午3:30後送件,視為隔日件;收件後七個工作天內(收件隔日視為第一個工作天),會將報告送至收檢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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