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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生物核心實驗室
Radiation Biology
Core Laboratory
 


 

 

 

 

 

 

 

 

 
使 用 規 定

一、貴重儀器設備使用規則

  1. 凡使用輻射生物核心室所屬貴重儀器者,請依規定提出申請。申請辦法及表單,請參閱核心室網站
  2. 計劃結案及成果發表等須知:
    1. 為瞭解各研究計劃執行之情況,本實驗室於每年八月寄發支援業務執行成效表,請計劃主持人確實填寫後回傳。
    2. 依院方規定,使用本院貴重儀器設備者於發表論文時,須載明獲經費補助(含計畫編號)及實驗室名稱。研究成果發表時,請於「致謝欄」載明核心實驗室名稱:“Radiation Biology Core Laboratory of Institute for Radiological Research, Chang Gung University / Chang Gung Memorial Hospital, Linkou”並將抽印本一份寄至該核心實驗室存查。
  3. 預約使用注意事項
    1. 申請使用前請洽各儀器研究人員。
    2. 核准後,預約使用請洽下表儀器管理者。
      儀器項目 管理者 分機

      流式細胞分析儀
      Flow cytometer

      邱詩堯 403-7140

      高通量顯微影像擷取暨分析系統
      Tissue Cytometry/(High Content Screen)

      邱詩堯 403-7140

      雙色螢光自動細胞計數儀
      Cell counter

      王律凱 403-7140

      PCR即時定量偵測系統
      Real-time PCR

      邱詩堯 403-7140

      全光譜盤式吸光暨螢冷光複合分析系統
      ELISA reader

      王律凱 403-7140
      高解析線上即時細胞影像觀測系統
      Microscope Module Axio Imager
      邱詩堯 403-7140
    3. 因故未能在排程時間做實驗,請至少於四日前告知儀器管理者。
    4. 各項儀器預約使用說明及規定如下:
      • 儀器排程使用規定:為維持本核心室正常運作並維護所有使用者權益,使用者必須妥善規劃實驗程序並嚴格遵守本中心排程預約制度,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各儀器管理者。
  4. 貴儀使用收費相關規定
    1. 儀器收費依「預約時間」計算,超出該時段亦列入計費。
    2. 每月 1 日統計上個月使用時數,並寄發「研究收費表」予使用者,收到後一週內,請將表單填妥並蓋計畫章回寄予本核心室(專任人員:邱詩堯,分機7140),以利批價入帳等行政作業。

二、高能質子照射申請

申請者請先詳閱放射醫學研究所研究用高能質子射束照射辦法,並配合遵守本核心實驗室的相關規定。

質子照射送件流程


  1. 申請研究用高能質子射束照射者,需填寫「高能質子射束照射使用申請單」(附件一)及檢附相關資料(如計畫中有動物實驗,須附上IACUC編號通過證明)。
  2. 以電郵傳送上述文件至劑量評估核心實驗室信irrproton2016@cgmh.org.tw,收件後依據申請之研究屬性分派至送至相關核心實驗室。
  3. 可行性評估:由核心實驗室相關人員、質子暨放射治療中心醫學物理師及申請者三方共同討論實驗架構及實驗設計之可行性,並填寫質子照射參數紀錄表(附件二)。若可行性評估沒有通過,需退回申請案修正後再重新申請。
  4. 通過可行性評估之申請案,呈報高能質子射束實驗計畫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
  5. 若評估過程中,對研究內容之可行性有疑慮時,由「高能質子射束實驗計畫評審委員會」召開使用者說明會議,申請者進行簡報並說明其實驗架構之必要性,再由委員會決議是否通過該實驗之進行。
  6. 審查通過後,填寫質子照射排程表(附件三),提交後由核心實驗室研究助理與質子暨放射治療中心安排執行照射的日期與時間。

三、光子/銫137照射申請申請

  1. 填寫照射申請單(一式兩聯),另需檢附動物試驗文件者請一併繳交輻射生物核心室(專任人員:王律凱/邱詩堯,分機7140)。
  2. 核准後可洽詢照射時段:光子(邱詩堯先生/分機7140);銫137 (吳季蓉小姐/分機7140/7141) 。
  3. 動物照射前一週,請與相關人員再次確定時間,並確認放射治療計畫,劑量分布與預訂照射範圍等資訊,以利計畫輸入電腦與準備相關配件。

四、Cytometric Bead Array (CBA)檢測服務送檢須知

  1. 請先來電核心實驗室討論樣本及套組
  2. 送檢實驗室先行挑出樣本並將資訊紀錄於CBA送檢紀錄表內
  3. 核心實驗室確認備品及排程後通知送檢實驗室人員並完成key單
  4. 上樣前一天送檢實驗室人員至核心實驗室索取檢體稀釋液
  5. 上樣當天送檢實驗室人員於10:00前交付檢體(已稀釋或現場稀釋),核心實驗室人員確認檢體品質(溶血、凝血不完全等)
  6. 上樣後三個工作天內發佈報告給送檢實驗室

  7. 註1. 些微的溶血並不會影響結果。CBA是以偵測PE螢光來換算蛋白濃度,並非以TMB/HRP呈色,因此不易因受溶血影響出現偽陽性。
    註2. 血清檢體可能因凝血不完全造成液體體積差異導致稀釋誤差,請留意血清品質。
    註3. 核心實驗室不保存CBA研究用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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