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檔日期 2009.11.13 更新日期 2021.11.15
檢驗項目 Lead (Pb) 檢驗代號 L72-349
中文名稱 檢驗方法 原子吸收光譜法(血液)
感應耦合電漿質譜法(血液/尿液)
檢體別
(中英文查詢)
B,U AAS(血液)
ICP/MS(血液/尿液)
採檢容器 深藍蓋紫標採血管(血液)
白蓋塑膠尖底試管(尿液)
採檢容器圖片
(點選圖片可查詳細說明)

檢體量 血液3 mL
尿液5 mL
參考值 B:
非鉛作業<10
男鉛作業<40
女鉛作業<30
兒童(≦18歲)<5
U:非暴露者≦23,鉛作業<150
根據勞工特殊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分級建議指引,鉛作業管理分級參考,血中鉛濃度男性≧ 40 μg/dL、女性≧ 30 μg/dL列為第三級以上管理。四烷基鉛作業管理分級參考,尿中鉛濃度≧150 μg/L列為第三級以上管理。
送檢時間 24小時收檢 單位 B:μg/dL
U:μg/L
操作時間 血液W2、W5
尿液W2、W4
健保編號 09049B
報告核發時間 院內:2~6天
勞工檢體:10天
外院代檢:10天
支付點數 400

自費檢驗

400 元

採檢前(時)注意事項 <血液採檢>
1.鉛作業員工採樣前應更換清潔之衣物不可在鉛作業場所內進行採檢,採樣時不可吸煙
2.若血液採集處骯髒,需用洗手乳或肥皂洗乾淨,用擦手紙擦乾後才進行採血。
<尿液採檢>
白蓋塑膠尖底試管必須是向檢驗室領取經由EDTA處理過之重金屬專用HST試管,採檢時可使用受檢日當天隨意一次尿液或收集24小時尿量並記錄尿總量等兩種方式
衛教單張
高濃度gadolinium及iodine已知會影響大部分的元素,假如有使用gadolinium或iodine顯影劑,建議過4天後,再留尿液作檢測。
備註
檢體儲存運送 檢體拒收退件說明 微生物檢體
其他檢體
台北檢驗醫學科檢體拒收標準(88項)
檢體適當處理後並密封
冷藏(4)穩定保存期限
14天 檢體重複檢驗規定 重複檢驗相關規定
操作單位(組別) 質譜檢驗組 連絡電話
(本部所有電話)
採檢諮詢
林口(403)2550轉520
台北(412)3654、3655
桃園(463)2051、2053
重金屬諮詢
林口(403)2550轉520、604
白話醫學() 內容 長庚醫訊
(檢驗相關報導)

臨床意義

造成血中鉛增加的因素有工業暴露、食入含鉛之油漆、釉藥等,鉛中毒會導致厭食、腹痛、嘔吐、過敏、呆滯、腦病變、貧血與周邊神經病變。亦可用其他代謝物檢測法作確認鉛中毒,如檢測尿液中 d-ALA、Porphyrins等會因鉛中毒而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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