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紀念醫院整形外科復健治療中心
Plastic and Reconstructive Department—Rehabilitation 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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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手術後第二天→六星期 患者必須二十四小時穿戴支架,維持手指完全伸直的姿勢,換藥、清洗患側及支架時必須以好手扶住手指,避免患指彎曲,每隔一小時進行一次治療師所教導的復健運動和按摩,其他時間儘量抬高患側及使用消腫繃帶以幫助消腫。
II.
手術後六星期→八星期 每隔一小時按摩後取下支架開始進行患指主動彎曲和伸直的運動10次,運動後再戴上支架。
III.
手術後八星期→三個月 支架停止使用,每隔一小時按摩後進行患指主動彎曲、伸直和被動彎曲伸直的牽拉運動,並開始訓練患側肌力和功能訓練。
IV.
手術後三個月,恢復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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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一般治療原則,治療方法仍應經治療師當面個別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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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龜山鄉復興街5號病理大樓B1整外復健治療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