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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需要長期照護,且可考慮入住「桃園長庚護理之家」呢?凡屬下述情形均可考慮申請入住,家屬不需再聘請外勞或看護工,而由專業合格的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提供二十四小時日常生活的機構式照護。
健康自然老化的老人,其因為身體功能逐漸喪失,進而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
慢性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併有中風、截肢、腎病變、周邊神經、視網膜病變、其他併發症導致自我照顧能力降低的情形,臨床上只做支持、維持性療法時。
神經疾患如巴金森患者因身體僵硬、動作障礙,須他人照護。或是頭部外傷、脊髓損傷、頭部腫瘤、中樞神經退化性病變,導致四肢運動障礙須他人照護的情況
骨骼肌肉的病變如骨折、關節攣縮、退化性關節炎等疾病導致運動功能障礙須他人照顧。
長期臥床日常生活須他人照顧者。
癌症患者需長期專業性照顧。
等待外勞及欲訓練外勞居家照顧技能者。
家人出國旅遊或在外經商無法在旁照顧之親人或朋友。
凡符合上列照護對象條件者逕可申請入住,申住流程如下:
長庚體系醫院住院中病人
逕與各病房護理人員告知擬入住護理之家,連絡「出院服務準備中心」轉介師評估「是否符合入住」及代為轉介安排「入住床位」事宜。
其他機構住院中病患或家中長者
請準備半年內病歷摘要,經預約後與照護團隊進行會談。
(2)身體評估檢查:
通過團隊會談者,請您陪著親人專責門診掛號看診,告訴醫師要申請入住護理之家,並請醫師於評估通過時開立「住院通知單」 ,即可入住護理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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