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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不要那麼多。
「家醫、分級、轉診和論人計酬」,關於這點我也非常
贊同,常常可以在醫院看到一個現象,民眾無病呻吟,小題
大作,養成了來醫院逛大街的習慣;家醫制度是讓每個人都
有專門的醫生,再者醫院應該分級,有診所、地區醫院、區
域醫院、醫學中心,可以在地方解決的疑難雜症就在地方解
決,不是一窩蜂的就往醫學中心塞,除非有特殊情況下才需
要轉診。為何要論人計酬?目前實施的是論件計酬,按照這
個邏輯,病人越悽慘,實行的醫療項目越多醫院就越賺,論
量計酬讓醫療效率不彰,讓醫院不是採取對病人最好的治療
方式,而是對醫院獲利最高的,所以柯醫師主張改成論人計
酬,醫生要讓民眾維持健康,才賺得到錢。
「絕大多數的醫療糾紛沒有醫療過失,絕大多數的醫療
過失沒有醫療糾紛」,書中這句話我印象深刻。醫生最怕的
就是醫療糾紛,台灣醫病關係緊張,動輒興訟,醫師成了犯
罪率最高的職業,這也是為什麼要有「不責難醫療制度」,
即使再厲害的權威名醫,也有救不回的病人,也有束手無策
的疾病,再厲害的的專業與技巧,也沒有百分百的手術成
功,風險依舊存在。「不責難 」制度是需要搭配補償制度
的,以社會保險的機制去補償不預期醫療傷害的受害者,而
不是要醫師個人負擔賠償,更不是一味懲罰個別醫師,讓醫
療人員願意面對、討論醫療過程的失誤,協助降低系統性的
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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