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委會-組織機能

醫研部研審會動委會組織銀行研究倫理審議委員會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

組織機能

 

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組織機能

  • 審訂實驗動物相關之管理制度並督導執行。
  • 審訂動物實驗作業標準,並推動執行。
  • 審理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
  • 提供有關動物實驗設計之科學應用諮詢意見。
  • 審理研究計畫之實驗動物人道處理過程。
  • 提供有關實驗動物飼養設施改善之建議。
  • 監督實驗動物之取得、飼養、管理及應用等行為。
  • 提供年度執行實驗動物科學應用之監督報告。
  • 審理動物實驗室空間、設備之規劃、運用。
  • 每半年應實施內部查核一次,並監督缺失改善。
  • 其他與動物實驗之相關業務審理。




      

     


高雄醫研部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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