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保署2020-06-30公告(健保醫字第1090033536號),新增「PIVKA-Ⅱ」健保支付967點(編號12211B),名稱為「異常凝血酶原檢驗」,若不符健保給付標準之自費價仍維持收費1500元。
2.健保支付檢驗適應症:
(1)肝硬化之慢性肝炎(含酒精性肝硬化),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肝組織切片Metavir F4或Ishak F5以上,另血友病病人及類血友病病人經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同意後,得不作切片。
- 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併食道或胃靜脈曲張,或肝硬化併脾腫大。
- 電腦斷層或磁振造影檢查診斷為肝硬化。
(2)肝癌接受根除治療之病人。
3.使用健保碼執行頻率:每年兩次。
4.有任何問題請聯絡血清免疫組,TEL:2558 顏楓純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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