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教學訓練 > 導師導生制度計劃
目的/原則
為落實對於住院醫師之生活關懷與心理輔導,期使住院醫師在訓練學習過程中,具備抵抗壓力及心理調適能力,足以勝任病理科專科醫師之工作,並做好訓練期滿後之生活規劃,特訂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病理科系所有住院醫師與主治醫師。
文件記錄
1. 每年度導師與導生名單(如附件一  )。
2. 住院醫師導師導生座談記錄(如附件二   )。
3. 上述文件經科主任及科系主任檢閱核簽後,交由科秘書存檔。
導師選任方式及任期
1. 導師區分為總導師、主任導師及個別導師。
2. 總導師由科系主任兼任之,主任導師由科主任兼任之。
3. 導師之選任:
    ‧1- 導師由本科系所有專任主治醫師中選任。
    ‧2- 個別住院醫師於年度開始前自行選擇一位主治醫師,經該主治醫師同意後擔任導師。
    ‧3- 每位主治醫師至多擔任一位住院醫師之導師。
    ‧4- 長期國外進修達半年以上之主治醫師不擔任該年度之導師。
4. 導師之任期:
    ‧1- 導師每次任期為一年,自當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三十一日。
    ‧2- 擔任導師之主治醫師若於年度中離職,所指導之住院醫師需重新選擇導師。
    ‧3- 住院醫師於年度開始前重新選擇導師。
導師之職責
1. 總導師
   ‧1- 每半年主持一次全體導師導生座談會。
   ‧2- 協調主任導師之輔導工作。
   ‧3- 檢閱個別導師導生座談記錄。
2. 主任導師
   ‧1- 協調住院醫師選擇導師。
   ‧2- 協助導師進行輔導工作。
   ‧3- 檢閱個別導師導生座談記錄。
3. 導師:
◎ 關懷導生生活及學習狀況。
   ‧1- 了解導生個人特質(性向、志趣、品德、才能)及家庭背景。
   ‧2- 協助導生解決有關工作、學習、交友及心理之各種疑難問題,給予必要之心理輔導。
   ‧3- 指導導生治學方法及立身處世之規範,並陶冶其合群之情操及樂觀進取之精神,以收潛移默化
          之效。
   ‧4- 依導生個人性向、志趣及才能,指導其專業訓練、次專長選擇方向及擬定個人生涯發展計畫。
   ‧5-. 加強導生安全之維護,並防範意外的發生。
   ‧6-. 協助導生處理意外事件或其他突發狀況。
   ‧7- 轉達導生對科系與醫院之合理建議事項,並開導導生錯誤觀念。
◎出席導師導生相關會議與繳交記錄
   ‧1- 每三個月繳交一次導師導生座談記錄,使總導師及主任導師得以了解導師導生輔導狀況。
   ‧2- 準時出席每半年一次之全體導師導生座談會。
   ‧3- 出席院內導師會議或有關導師工作之其他會議。
   ‧4- 必要時應列席與導生相關之懲戒會議。
導生之職責
1. 於年度開始前自行選擇一位主治醫師,經該主治醫師同意後擔任導師。
2. 與導師充分溝通,使導師了解導生有關工作、學習、交友及心理之各種疑難問題。
3. 遇到意外事件或其他突發狀況,應立即向導師報告,以使導師得以協助處理,解決問題。
4. 協助導師完成每三個月一次之導師導生座談記錄。
5. 準時出席每半年一次之全體導師導生座談會。
獎懲辦法
1. 總導師得依據權限,評估導師之年度表現,酌予加減次年度之科內積分。
2. 主治醫師擔任導師工作,成績表現優異者,於年度結束時得由總導師及主任導師,列舉事實遴薦為優良
    導師,報請醫教會奬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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