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
實習辦法
落實本院醫學中心教學方針,配合各大院校社會工作學系、所實習教育發展,提供醫務社會工作領域,協助學生整合社會工作相關理論及實務經驗。
◆申請資格:
1.學籍規定
暑期實習 |
大學日間部 |
社會工作相關學系三年級升四年級 |
研究所 |
社會工作相關碩士班一年級升二年級 |
2.成績規定:申請實習前一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分數80分」
以上。
3.修課規定:除必修課程外,需修習「醫務社會工作」課程。
4.其他:能使用國語、台語溝通者尤佳。
◆申請方式:
檢附學生「履歷、自傳、成績單、實習計畫書」等資料,郵寄至地址
「204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222號社會服務課收」
◆其他注意事項
1.詳細實習申請資格內容,請洽詢各校社會工作相關學系辦公室。
2.大學部實習事宜,請電洽社會服務課 賴慶芳副課長(02)2431-3131轉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