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公告
 
       
  主題: 調整廠商贊助臨床試驗計畫之藥品管理收費基準,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臨床試驗計畫新案開始實施  
  類別: 一般公告  
  發布日期: 2022-09-27  
調整廠商贊助臨床試驗計畫之藥品管理收費基準
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臨床試驗計畫新案開始實施

說明
一、本院參與多國多中心之臨床試驗案逐年成長,配合政府電費調漲,並參考其他同儕機構作法,於現行藥品管理收費基準下,再依冷藏(凍)所需容積與設備維護成本計算加收費用:

二、
(1).100公升以下維持原收費標準:室溫26,000元/年、冷藏31,000元/年、冷凍38,000元/年。
(2).當儲存容積超過基本設定100公升時,以100公升為級距,冷藏設備每增加一級距/年加收1,500元;冷凍設備每增加一級距/年加收5,000元。


三、為使臨床試驗贊助廠商有編列年度研究計畫預算之緩衝期,新藥品管理收費標準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臨床試驗新案開始實施,不溯及既往 。原已完成簽訂合約者,欲於2023年01月01日(含)變更藥品儲存容積者 ,以新收費標準認定並向各院區臨床試驗中心變更合約。

四、新版廠商贊助人體研究藥品管理費評估表如附件一。

五、若有相關問題,可先洽詢各院區CTC經辦:
 
院區 經辦 聯絡方式
林口 林子堯、劉彥均先生 (03)328-1200 #7265、7263
高雄 張簡佳敏、王珮穎小姐 (07)731-7123 #3681、6417
基隆 林聖原先生 (02)2432-9292 #2082
嘉義 張嘉洋先生 (05)362-1000 #3612
 
     
六、另因應2022年9月6日起HRPMS臨床試驗廠商贊助案合約資訊化系統正式上線,且為統一各院區藥管費申請作業程序,將協助宣導廠商檢送「廠商贊助人體研究藥品管理費評估表」及「相關儲存溫度證明文件或仿單資料」,以利臨床試驗藥局後續評估【研究藥品管理費核定】,並自2023年01月01日起統一由廠商向臨床試驗藥局提出藥管費申請,若HRPMS上傳資料未經臨床試驗藥局評估,一律退件辦理。

七、新案進行藥管費評估作業請參照下列指示並檢附相關文件以電子檔方式寄送至臨床試驗藥局信箱並副本給林子堯先生cherich@cgmh.org.tw

八、送審流程如下:
(1)臨床試驗藥局收件信箱(僅適用林口、台北及土城院區)
林口院區:crpharmacy@cgmh.org.tw;03-3281200#3539
台北院區:tpecr@cgmh.org.tw;02-27135211#8120
土城院區:Vdrug@cgmh.org.tw;02-22630588#2670

(2)信件主旨:藥管費-Dr.主持人姓名-IRB案號(或IRB申請案號)
EX:藥管費- Dr.王小明-202212345A0。

(3)信件內容:檢附Dr.主持人姓名-IRB案號(或IRB申請案號)藥管費相關資料,再請藥師們協助評估。

(4)「廠商贊助人體研究藥品管理費評估表」檔名統一改為:藥管費-Dr.主持人姓名-IRB案號(或IRB申請案號)(裡面的欄位須完整填寫)。

(5)「相關儲存溫度證明文件或仿單資料」檔名無制式格式,但總檔案不得超過10MB。

(6)臨床試驗藥局取得資料後會再協助藥管費評估作業,若有缺件將以信件或電話告知。

(7)待審查完畢後臨床試驗藥局會將評估表以電子檔方式回傳給您並副本給林子堯先生cherich@cgmh.org.tw

(8)若有其他相關問題,可再洽詢臨床試驗中心林口分部林子堯先生(分機: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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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