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醫研部6月份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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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a b o r a t o r y D i a g n o s i s o f C O V I D - 1 9
COVID-19病毒核酸檢驗
1.檢驗系統
台灣CDC在2020/1/15日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
染病,並於1月21日出現第一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本實驗室在1月17日完
成檢測系統測試,1月23日起即正式加入防疫行列。由醫師採取病患的呼吸
道檢體(鼻咽拭子或痰液),送達實驗室後進行前處理(液化、病毒去活性等)
,以自動核酸萃取儀進行核酸萃取。疫情初期因為對此新冠病毒尚不熟悉
,我們以P2 plus防護規格執行檢驗工作,進入微負壓工作區前需先穿戴全
身的防護裝備,並在生物安全操作櫃中進行檢體前處理,檢體進入機台萃
取核酸前先加熱去除病毒活性,以避免實驗室汙染。
▲ 圖一、防護裝備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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