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林口醫研部201909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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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疫苗暨免疫細胞治療 核心實驗室
背景與緣起
⺫前藥廠⽣產的免疫調節藥物只對少數癌種(如
⿊⾊素癌, 肺癌)較為有效, 但總體癌症病⼈的兩年
存活率仍只約20-30%左右⽽已, 且因其是⾮特異性
的活化免疫系統, 不只攻擊癌細胞, 也攻擊正常細胞,
故常造成很嚴重的副作⽤。
衛福部已於2018年9⽉公告特管法, 有條件的
開放台灣執⾏體細胞及基因治療, 法規指出:「為使
細胞治療技術可早⽇應⽤於有需要之患者, 因此修
正特管辦法, 將國外已施⾏、⾵險性低, 或已經於國
內實施⼈體試驗累積達⼀定個案數, 安全性可確定、
成效可預期之細胞治療項⺫, 開放使⽤於符合適應
症之臨床治療個案。」, 此法規將適⽤於六種適應
症, 其中包含使⽤⾃體免疫細胞治療患有第⼀⾄第
三期實體癌及實體癌第四期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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