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檔日期 2021.09.01 更新日期
檢驗項目 MDMA 檢驗代號 L72-578*
中文名稱 搖頭丸 檢驗方法 酵素免疫分析法
檢體別
(中英文查詢)
Urine Enzyme immunoassay method
採檢容器 藍蓋塑膠尖底試管 採檢容器圖片
(點選圖片可查詳細說明)
檢體量 5 mL (10 mL) 參考值 Negative (<500)
送檢時間 24小時收檢 單位 ng/mL
操作時間 隨到隨做 健保編號 10810B
報告核發時間 急件:1小時 支付點數 250

自費檢驗

400 元

採檢前(時)注意事項 採集檢體後盡速送檢 備註 1. 本檢驗方法為初次篩檢,非確認診斷,本報告結果只供醫療使用,不得做為法律訴訟之用途。
2. 台北院區開立此急件項目需委託林口代檢,檢驗時效會延長2-3小時
檢體儲存運送 檢體拒收退件說明 微生物檢體
其他檢體
台北檢驗醫學科檢體拒收標準(88項)
檢體適當處理後並密封
冷藏(4)穩定保存期限
檢體重複檢驗規定 重複檢驗相關規定
操作單位(組別) 生化軌道組 連絡電話
(本部所有電話)
林口(403)2550轉510
台北(412)3654、3655
桃園(463)2051、2053
白話醫學() 長庚醫訊
(檢驗相關報導)

臨床意義

1. 3,4-亞甲基雙氧甲基安非他命(3,4-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 MDMA)俗稱搖頭丸、快樂丸、綠蝴蝶、亞當、狂喜、忘我、Ecstasy、衣服、Eve、夏娃等,屬於第二級毒品,亦為安非他命類藥物。具有安非他命的興奮作用及三甲氧苯乙胺(Mescaline)之迷幻作用。口服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行為特徵。
2. 搖頭丸會促進神經細胞的血清素不斷釋放,阻止血清素的再吸收回神經,進而消耗神經中樞的血清素。當人體神經中樞的血清素減低後,身體一部分肌肉便失控抽搐(通常是手、腳和頸部的肌肉),因而搖頭、搖手或搖腳。
3. 使用者與安非他命及古柯鹼相似之副作用:
a. 精神症狀如混淆不清、抑鬱、睡眠問題、渴求藥物、嚴重焦慮、在使用期間或數週後產生誇大妄想等。
b. 生理症狀有食慾不振、心跳加快、精力旺盛、運動過度、肌肉緊張、不隨意牙關緊閉、噁心、嘔吐、視力模糊、眼球快速轉動、軟弱無力、寒顫或流汗、疲倦及失眠等。
c. 中毒症狀包括體溫過高(可高達43℃)、脫水、低血鈉、急性高血壓、心律不整、凝血障礙、橫紋肌溶解及急性腎衰竭等症狀,嚴重者可能導致死亡。
4. 本方法為篩檢試驗,如需確認,可開立L72-424 MDA/MDMA/MDEA Confirm test。會造成MDMA偽陽性的藥物包括Methamphetamine、Mephenterime、D-Amphetamine、Metoclopramide、Pseudoephedrine、Chlorpromazine、Trimethobenzam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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