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檔日期 2017.03.16 更新日期 2019.10.31
檢驗項目 Morphine/Codeine Confirm Test 檢驗代號 L72-468
中文名稱 嗎啡及可待因確認檢驗 檢驗方法 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
檢體別
(中英文查詢)
Urine LC-MS/MS
採檢容器 藍蓋塑膠尖底試管 採檢容器圖片
(點選圖片可查詳細說明)
檢體量 5~10 mL 參考值 根據「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嗎啡或可待因濃度在300 ng/mL以上,應判定為陽性。
送檢時間 24小時收檢 單位 ng/mL
操作時間 週一(當日9:00前之檢體) 健保編號 自費
報告核發時間 操作日隔天週二 支付點數

自費檢驗

1300 元

採檢前(時)注意事項 若檢體無法24小時內送達檢驗室,請冷藏保存。 備註 1. 建議先以L72-473 Morphine免疫法進行初篩,篩檢結果陽性的檢體再以質譜法做確認。
2. 本報告結果只供醫療使用,不得做為法律用途。
檢體儲存運送 檢體拒收退件說明 微生物檢體
其他檢體
台北檢驗醫學科檢體拒收標準(88項)
檢體適當處理後並密封
冷藏(4)穩定保存期限
檢體重複檢驗規定 重複檢驗相關規定
操作單位(組別) 質譜檢驗組 連絡電話
(本部所有電話)
林口(403)2550轉520或604
台北(412)3654、3655
桃園(463)2051、2053
白話醫學() 長庚醫訊
(檢驗相關報導)
本項目詳細說明(檢驗通訊)

臨床意義

本項目詳細說明(檢驗通訊)

嗎啡與可待因是由罌粟提煉出來的鴉片類化合物,鴉片類化合物會與分佈於中樞神經與平滑肌細胞表面的鴉片類接受器(opioid receptor)結合而產生生理作用,可以減輕疼痛、造成體溫輕微下降、瞳孔收縮、抑制呼吸、抑制延髓的咳嗽中樞、降低腸胃的蠕動等作用。嗎啡及可待因在本國分別屬於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藥品,在醫療上被用為麻醉止痛藥,也做為止咳藥成分,由於其使用帶來高度欣快感,被濫用成為毒品。嗎啡在腸道被吸收後,除了以原型藥物存在之外,最主要是藉由肝臟酵素在人體內代謝成Morphine-3-glucuronide (M3G)及Morphine-6-glucuronide(M6G)。可待因的藥性比嗎啡弱,有少部分在肝臟被代謝成嗎啡,但主要代謝成Codeine-6-glucuronide(C6G)及Norcodeine。這些藥物及其代謝物都可以跟opioid receptor結合而產生作用,且主要是經由尿液排出體外,因此使用此兩類藥品後1-2天可以在尿液檢體中被檢驗出來。本項檢驗是檢測尿液中濃度,檢體先經過水解作用,把經由體內酵素作用過的代謝物分別還原成嗎啡與可待因,再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分別檢測其總量,以確認待測者是否使用此兩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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