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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之住院病人由職能治療師作初步轉介前評估,以決定此病人目前狀況是否適合接受職能治療,適合者直接轉至職能治療,不適合者則由醫師及其它醫療同仁作密切觀察,以待其狀況穩定時再轉介至職能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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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之門診病人由其主治醫師轉介至職能治療室,經職能治療師評估合適與否決定是否接受轉介.
職能評估目的在於鑑定功能障礙以了解病情情緒狀況,自我價值,利用會談問卷填寫(包括功能評估測驗.興趣及專長調查表.手功能測驗.職前評估表.注意力測驗及縱合評估表…等.)以了解病患病情,興趣專長,人際關係,工作習性,工作態度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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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轉介:
根據職能治療評估結果,職能治療師可決定病患是否合適參與職能治療,若合適則請醫師開具轉介單轉介至職能治療室編號登記並分配給職能治療師負責安排職能治療活動,若不接受轉介則向其它醫療同仁及醫師報告該病患之目前狀況及不適合轉介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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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訂職能治療計劃:
職能治療師根據病情能力,興趣及面談結果,安排每週治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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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職能治療活動:
職能治療師策劃執行各類職能治療活動,每日參與病房晨會每週或每月定期參與醫療團隊討論會與其它醫療同仁互相交換意見共同決定醫療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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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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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後一週完成所有病患職能治療評估以作為日後安排職能治療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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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一週完成病患所有職能治療評估以作為日後安排職能治療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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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定期記錄病患病情變化及功能發展.
門診病患經三個月門診治療表現良好且病情穩定者完成評估轉介至庇護性工廠工作,加強其獨立生活及謀生能力以利其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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