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錯置的靈魂
 
  (原載常春月刊 2005年10月"醫心有方"專欄 )
劉嘉逸 2005

    .
變性欲和同性戀不一樣,但兩者都應受到尊重
   .
        近日某些新聞事件與「同性戀」、「變性欲」有關。部分新聞報導將兩者混淆,甚至出現「想變性者多是同性戀」的誤謬說法。為免社會大眾誤解,筆者深覺有釐清之必要。
   .    .
        「同性戀 (homosexualism)」與「變性欲 (transexualism)」其實是兩個不同層面的狀況。「同性戀」與「性取向」有關;「變性欲」與「性別認同」有關。
    • 「性取向 (sexual orientation)」指的是愛戀對象的性別傾向 -- 喜歡哪一種性別的人?喜歡異性者為「異性戀」,喜歡同性者為「同性戀」。
    • 「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則是指對自己性別的接受度 -- 喜不喜歡自己的性別?認不認同自己的性別?


        一個是「對外」的,一個是「對自己」的,完全不同。簡單的區別在同性戀者對自己的「性別」是肯定的;而「變性欲」最期盼的就是改變性別。

   .    .
        同性戀是體質,科學已經證實,要改變同性戀的性取向是不可能的。 同樣的,變性欲也是體質,要矯正變性欲的性別認同也是不可能的。

        既然是體質,不影響健康,不傷人不傷己,充其量只算常態中的少數而已。因此,美國精神醫學會自1987年起,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診斷名單中拿掉,視其為「正常」,至今,幾乎大多數國家都不再將同性戀當作疾病。 

        不喜歡自己性別的成年人稱之「變性欲」。變性欲雖仍列為精神科診斷,但心理學及醫學界已瞭解到性別認同是無法改變的,故目前的主張是 (1)輔導個案以他(她)所認同的性別生活,或 (2)同意個案在週全的評估下,接受變性手術。

        跟同性戀一樣,他們受到充分的尊重。現在已經沒有專業人員會以心理治療去「矯正」個案的性別認同。

   .    .     .   .
        十餘年前,個人曾參與國內第一個「變性手術心理評估團隊」(由台北榮總黃正平教授領導,成員包括目前在北市聯醫的林亮吟醫師及筆者),深切體會「變性欲」個案的痛苦。

        我常形容「變性欲」者就像生錯軀殼的靈魂,男性變性欲者是女性的靈魂錯置在男性的軀體,反之亦然。靈魂生錯軀殼對個案來講,是很痛苦的狀況。您說將靈魂變性容易?還是將軀體變性配合靈魂容易?......且人道?

        同性戀和變性欲都是體質,當然有其「恆常性」,某些情境下短暫的「同性戀行為」或「性別認同混淆」都不是真正的同性戀或變性欲,若個案對自己的狀況不太有把握,宜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釐清自己的性取向或性別認同。

     .   .
       而對我們大多數異性戀及「不想變性」的人來說,尊重及同理這兩群「少數的正常人」,才是較理性而健康的態度吧。
     .     .
文章刊載: 2005/10                            .                         .                          .
上載日期: 2005/10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