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紀念醫院:::腦腫瘤神經外科

 

長庚紀念醫院

 

長庚神經外科系

 

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

 

美國神經外科醫學會

 

美國癌症醫學會

 

回首頁 >  疾病介紹

 

腦出血的手術治療

 

長庚紀念醫院神經外科 林子淦

自發性腦出血的患者是否需手術,及手術的時機為何,均尚無定調。一般是以減少腦內血塊產生的併發症為目標,如進一步壓迫周遭正常腦組織、水腦症、或血塊導致嚴重的腦水腫。估計腦內血塊大小的方法以CT為主,即1/2(長×寬×高),即為血塊體積。

1. 不宜外科手術的情況
    * 小出血(<10cm3)或神經症狀很輕微者,但需注意觀察超急性ICH(<3小時)常會有擴大情況。
    * 昏迷指數(GCS)£5,表示已太嚴重,手術效果均不好。但若為小腦出血壓迫腦幹時,就另當別論,
         需緊急開刀。
    * 視丘或腦幹出血,除非產生水腦症,需做引流手術外,以不採開顱手術為原則。其他的手術療法,如內
         視鏡或立體定位手術等可能可施用於視丘或腦幹出血,但需有更多的臨床證據來支持。

2. 宜外科手術者
    * 小腦出血>3cm或>30cc且有症狀惡化現象,如壓迫腦幹或造成水腦症時。
    * 動脈瘤(Aneurysm)、動靜脈畸形(AVM)、或海綿狀血管瘤(cavernous hemangioma)等等特殊腦
         血管病變所造成的腦出血時,可視情況做外科手術。

較年青的病患(<60歲者),中度至重度的腦葉或基底核的腦出血(lobar or basal ganglion hemorrhages),如出血量超過50cm3,且GCS<14;或出血量30-50cm3,GCS<12可考慮外科手術。而30cm3以下或高齡患者則視個別情況而定。

 

<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