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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投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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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在手指及腳趾等部位作皮下注射投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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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以靜脈持續滴注投與為主,以一劑量稀釋於 300 毫升之生理食鹽水中滴注,時間約 30 6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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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作 IV push,最初之一毫升需滴注五分鐘以上,以後每分鐘不得超過一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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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咬傷時間不超過二小時,且無全身症狀者,可將一半血清注射於咬傷部位周圍皮下,一半作肌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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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期間應隨時注意患者反應,以防萬一。根據研究,對過敏試驗可能約有四分之一患者呈偽陰性反應,不可不慎。

副作用:

·     血清休克,惡寒發熱,血清症,Arthus 反應( 7 日至 3 個月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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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過敏性檢查:

血清溶液於注射前應先取少量,以血清溶液對生理食鹽水溶液 1100 之比例再稀釋,而後取 0.05 - 0.1 毫升注射病患前臂皮下做皮膚過敏試驗。

30 分鐘內局部產生輪狀浮腫,周圍起紅暈者為陽性反應。

·         過敏試驗呈陽性反應仍需投與抗毒蛇血清。

·     可先投與抗組織胺及類固醇類藥品,而在備便 11000 Epinephrine 針劑之情況下,增加稀釋倍數並減慢滴速,緩慢投與。

·     盡量使第一個劑量血清之注射時間在一個小時內投與完畢,如有需要可便於追加劑量。

·     全部劑量盡量在遭咬傷後三至四小時內投與完畢。

 

 血清症( Serum sickness ):

·     Immune complex reaction,導因於注射入人體的抗體與抗原作用後,形成了小的、可溶性的抗原抗體複合體。這些免疫複合體沈積在血管壁和軟組織中,因而活化補體系統,造成微粒分解脢( Lysosomal enzyme )的釋出,及組織發炎破壞等現象。

·     以往有過敏體質或曾發生因注射血清而休克之患者或因注射速度太快,都會引起血清症。

·     通常在接受注射後四至十日出現症狀,但也可能遲至一個月後才發生。

·     症狀有發燒、全身疲倦、淋巴腺病變、皮膚病灶及關節痛;也有可能引起神經缺損。

·     治療則以投予類固醇,減少因活化補體所引起之組織傷害為主,另外抗組織胺及 Antiserotonin 類藥物也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