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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球蛋白腎病變治療的證據醫學建議原則 作者:林口長庚腎臟內科
林杰樑教授 一、甲型球蛋白腎病變的病人,如果腎組織只有輕度變化,且每天尿蛋白大於3.0公克,腎功能(Ccr)大於70 ml/min,應該給類固醇(prednisolone 1mg/kg/day)治療四到六個月。類固醇有反應的病人,在使用八週後可減少劑量或改為隔天使用。甲型球蛋白腎病變的病人如果整天尿蛋白小於1公克,則只須觀察及追蹤。如果整天尿蛋白介於1-3公克,如腎功能正常,則只須追蹤觀察。如腎功能(Ccr)小於70 ml/min,則須給予魚油治療。 二、甲型球蛋白腎病變的病人,其腎功能(Ccr)小於70 ml/min,併有緩慢的腎功能下降,應給予(鮭)魚油(Fish oil)治療。雖然無法降低蛋白尿,但可延緩腎功能的損壞。其治療劑量約每天1.2-1.8公克的EPA-DHA,約須每天4-6粒魚油製劑(每粒一公克魚油含0.3公克的EPA–DHA )。有的研究每天甚至吃到十二顆的魚油。魚油吃多,應留心出血傾向的預防及維生素E的補充。 三、環孢靈(cyclosporine) 與細胞毒性藥物(cyclophosphamide)不應該使用在甲型球蛋白腎病變的治療。 四、對於重復發作的扁桃腺炎甲型球蛋白腎病變的病人,扁桃腺割除會有幫助。 五、甲型球蛋白腎病變的病人如有高血壓,最好能夠使用轉化抑制劑的抗高血壓藥,較能延緩腎功能的惡化。 抗血小板藥物及其他療法,並無法證實其效果,至於免疫球蛋白的治療,仍須進一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