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29

数据源:行政院卫生署

一、99年国人标准化死亡率下降;国人平均寿命持续增长。

99年国人死亡人数共1144,709人,依2000年世界人口结构调整计算之标准化死亡率为每十万人口455.6人,较上年减少2.4%。

根据内政部初步估计,99年国人零岁平均余命,男性为76.2岁,女性为82.7岁,男性与女性分别较上年增加0.1岁与0.3岁。

二、十大主要死因已排除自杀。

99年国人主要十大死因与上年比较,原排名第9之自杀及排名第11的高血压性疾病对调。99年其死亡人数占率依序为:(1)恶性肿瘤占28.4%;(2)心脏疾病占10.8%;(3)脑血管疾病占7.0%;(4)肺炎占6.2%;(5)糖尿病占5.7%;(6)事故伤害占4.6%;(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占3.6%;(8)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占3.4%;(9)高血压性疾病占2.9%;(10)肾炎、肾征候群及肾性病变占2.8%。

99年十大主要死因标准化死亡率较上年增加仅有肺炎及高血压性疾病,分别增加1.2%与6.1%,余则呈减少;其中以事故伤害减少11.9%最为显著。

99年国人自杀死亡人数3,889人,标准化死亡率均较上年减少6.1%,居国人主要死因之第11顺位,自86年起,自杀首次未列为十大主要死因。

三、前十大主要癌症顺位与去年略有不同。

99年国人因癌症死亡人数为41,046人,占所有死亡人数的28.4%,标准化死亡率为每十万人口131.6人,较上年减少0.7%。

前十大主要癌症顺位分别为:(1)肺癌占20.0%、(2)肝癌占18.9%、(3)结肠直肠癌占11.4%、(4)女性乳房癌占4.2%、(5)口腔癌占5.8%、(6)胃癌占5.5%、(7)摄护腺癌占2.5%、(8)食道癌占3.8%、(9)胰脏癌占3.6%、(10)子宫颈癌占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