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檢查,怎麼做?

                      台北巿立萬芳醫院婦產科醫師  ■ 方鴻明

 

妊娠第二十四至二十八週,可做「妊娠糖尿病篩檢」。懷孕期間,胎盤分泌一些激素,會使血糖上升,體內要產生更多的胰島素讓血糖下降,若是孕婦的胰島素製造不足,便處於高血糖狀態,稱「妊娠糖尿病」(  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簡稱GDM。

GDM對母胎都會造成不良影響:

●母體會體重過重,產後也有可能發展成糖尿病。

●胎兒:巨嬰症,引起產程延長、難產、產道裂傷、肩難產、新生兒低血糖、低血鈣、高膽紅素。

目前GDM篩選,50克葡萄糖耐糖試驗( Glucose Toler-anceTest GTT ),在喝了五十克葡萄糖水,一小時後抽血,血糖值超過140mg/dl以上為陽性反應。

有陽性反應的孕婦,要進一步檢查,禁食空腹八小時,先抽一次血糖值後,喝下100克葡萄糖水,一、二、三小時各再抽血一次,若四個血糖值有兩個異常,即可確定。有了妊娠糖尿病怎麼辦?

●營養控制

●血糖追踪

●胰島素治踪(不能用降血糖藥)

●胎兒監視,產後照會小兒科醫師

●可考慮引產 ( 催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