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孕婦是「一人吃,兩人補」,大家都十分重視如何補充孕婦的營養,對胎兒才有利。可是究竟怎樣的體重增加,才真正能使孕婦和胎兒都獲得足夠,但又不會過量營養呢?恐怕這正是多數孕婦同感困惑的問題。孕婦體重增加過多時,雖然可能產下巨嬰,但是,母體所增加的體重未必和新生兒的體重有絕對的關連性,妳可能增加了二十幾公斤,卻產下三公斤不到的嬰兒,或增加了八、九公斤,卻產下接近四公斤的寶寶。在食物的攝取方面,應該重質不重量,使體重呈理想的方式增加。
以一般婦女而言,明智的體重增加量以十二公斤為宜,最多不可超過18公斤。其中的分配量,中國人足月嬰兒的平均出生體重是3.2公斤,生產時胎盤體重達0.6公斤,羊水有0.8公斤,子宮增加0.9公斤,乳房增加0.4公斤,血液增加1.2公斤,血液以外細胞外液增加1公斤,因此妊娠期間體重增加最少有8公斤。為了應付產後出血,授乳及妊娠生理變化,孕婦另外需要2至4公斤的體重增加以貯存營養存在體內。
因此孕婦妊娠體重增加以10至12公斤為宜。在這種情形之下,同時也能確保母體迅速恢復懷孕前的體重。孕婦的體重增加總數如果少於8公斤,便比較容易發生早產,胎兒過小,以及在子宮內成長遲緩的現象。然而盡情地吃,不在乎體重的增加情況而使體重增加太多也會有許多嚴重的風險;過重的體重會造成肌肉的沈重負擔,因而引起背痛、腿痛,容易疲勞和靜脈曲張;如果飲食偏重高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而低蛋白質的話,可能導致妊娠毒血症;胎兒過大則無法自然生產;如果必須開刀,剖腹生產時在技術上也比較困難,而且容易發生併發症,生產過後,多餘的體重只怕也較難消除。
若將懷孕的過程每三個月分為一期,則較適當的體重分配:妊娠第一期增加2公斤,第二期增加5公斤,第三期增加5公斤。如果懷孕初期噁心嘔吐很嚴重,則體重增加,第一期為1公斤,第二期為5公斤,第三期為6公斤。一位婦女在懷孕後期節食使體重一直保持在建議的11公斤,如此限制飲食會嚴重地妨礙胎兒營養供應。如果孕婦在懷孕前二期體重增加很少,也絕不可以在懷孕末期大吃大喝,急速增加體重。很少有孕婦能夠把體重的增加控制得完全符合理想設計型態,稍微有所波動是無傷大雅的,可是每個孕婦的目標應該盡量保持體重的穩定成長,不要有過度增加銳減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