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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檢體處理實驗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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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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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銀行(tissue bank)自92年成立至今,主要為收集嘉義長庚院區供研究使用之剩餘醫用檢體。以收集腫瘤組織為主,並包含相配對之正常組織、血清、血漿、血球等檢體。規劃至今已保存有28類檢體器官別,超過3千筆資訊,對於檢體採集、儲存都訂有明確規範,並具有完整同意書,同時也建有完整資料庫,可供研究員於院內醫療資訊查詢系統(HIS)申請使用。組織銀行收檢入庫業務直至103年8月20日人體生物資料庫成立後,才由生物資料庫取代,但其中所保存的檢體及其資訊,仍是院內人體研究的重要資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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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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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出庫申請服務 |
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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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人資格:申請人具備下列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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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專任主治醫師及長庚大學專任,且為本院兼任之主治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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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庚大學及長庚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級以上教師、具有碩士學位之住院醫師或具有第四年(含)以上之住院醫師、醫學研究部研究人員等符合「長庚醫學研究計畫管理辦法」申請資格者,需與本院相關科別專任主治醫師合作研究計劃始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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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檢體採集醫師本人欲申請新鮮組織、血清等檢體,僅須輸入「組織銀行檢體申請單」,並上傳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臨床試驗證明書影本,無須審核即可辦理出庫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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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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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人由 HIS組織銀行進行線上申請,並登錄成果回饋相關資料及上傳研究計畫書、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同意臨床試驗證明書,研究用生物資料須送至院外或國外,依研究用生物資料外送作業準則辦理,須再上傳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生物資料外送同意證明。申請人應詳閱「檢體使用注意事項」及完成線上簽名後,將組織銀行檢體申請單電子傳簽至組織銀行進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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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當檢體採集醫師所提供之檢體,最後一份檢體被申請時,組織銀行以電子表單通知檢體採集醫師,其所提供的檢體已被申請使用,並請回覆同意或不同意之意見;若檢體採集醫師不同意檢體被使用,則由組織銀行管理委員會開會決議。若檢體採集醫師已離職,則經審查同意後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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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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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組織銀行人員接獲「組織銀行檢體申請單」經行政審查後,由組織銀行管理委員會主席指派至少二位委員審核其申請人資格、檢體別及檢體數量合理性後,呈主席核決;當申請案件有疑義時,由組織銀行管理委員會開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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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跨院區申請檢體者,其審核部門為檢體出庫院區之組織銀行,經審核通過後由申請人負責檢體運送事宜。 |
三、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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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當組織銀行人員準備好申請人所需之檢體,電話通知申請人前來提領檢體。若授權他人代為領取,應填寫「檢體提領授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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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人需於組織銀行人員通知當日起二週內至組織銀行領取已申請借調核准的檢體,逾期未取回者則取消借調。 |
四、研究成果回饋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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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研究計劃結束後一年內,主持人由 HIS/組織銀行,進行研究成果回饋後,傳簽至組織銀行進行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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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組織銀行人員接獲主持人回饋「研究成果」經行政審查後,由組織銀行管理委員會主席指派至少二位委員審核後,呈主席核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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