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教室    Obstetrics and Gunecology

產科
 
妊娠異常 - 子宮破裂
 
子宮破裂是指子宮體部或子宮下段於妊娠晚期或分晚期發生的破裂。是產科極嚴重的併發症,威脅母兒生命。其發病率為判斷一個地區產科品質標準之一。隨著城鄉婦幼衛生三級保健網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子宮破裂的發病率已明顯降低。
[分類] 按發生原因分為自發性破裂和損傷性破裂;按發生時間分為妊娠期破裂和分娩期破裂;按破裂程度分為完全性破裂和不完全性破裂;按發生部位分為子宮體部破裂和子宮下段破裂。
 
     
[原因] 子宮破裂與下列因素有關:
    1.胎先露部下降受阻 當有骨盆狹窄、頭盆不稱、胎位異常(如忽略性肩先露)、胎兒異常(如腦積水)、軟產道阻塞(如卵巢瘤嵌入骨盆腔)時,均可使胎先露部下降受阻,為克服阻力引起強烈宮縮導致子宮破裂。
    2.子宮疤痕 臨產後子宮壁原有疤痕(如剖宮產、子宮肌瘤挖除術)因子宮收縮牽拉及宮腔內壓力升高而發生斷裂。宮體部疤痕常在妊娠晚期自發破裂,多為完全性破裂;子宮下段疤痕破裂多發生於臨產後,多為不完全性破裂。
    3.手術創傷 多發生於不適當或粗暴的陰道助產手術(如宮口未開全行產鉗或臀牽引術),常可發生子宮頸撕裂,嚴重時可波及子宮下段,發生子宮下段破裂。忽略性肩先露強行內轉胎位術操作不慎,或植入胎盤強行剝離,也可造成子宮破裂。
    4.子宮收縮劑使用不當 未正確掌握縮宮素引產的適應證,或縮宮素劑量過大,或子宮對縮宮素過於敏感,均可引起子宮收縮過強,加之先露下降受阻時,可發生子宮破裂。


[臨床表現] 子宮破裂可發生於子宮體部或子宮下段,多數發生於分娩期,發生於妊娠晚期者較為少見,經產婦發生率高於初產婦。子宮破裂多數分為先兆子宮破裂和子宮破裂兩個階段。有時先兆子宮破裂階段很短,表現不明顯,一開始就是子宮破裂的表現,如手術疤痕破裂等。
    1.先兆子宮破裂 臨產後,當產程延長、胎先露部下降受阻時,強有力的陣縮使子宮下段逐漸變薄而宮體更加增厚變短,兩者間形成明顯環狀凹陷,隨產程進展,此凹陷會逐漸上升達臍平甚至臍上,稱病理縮複環。此時子宮下段膨隆,壓痛明顯,子宮圓韌帶極度緊張,可明顯觸及並有壓痛。產婦自述下腹劇痛難忍,煩躁不安、呼叫,呼吸脈搏加快。膀胱受胎先露部壓迫充血,出現排尿困難、血尿。由於過頻宮縮,胎兒供血受阻,胎心率改變或聽不清。這種狀況若不迅速解除,子宮將在病理縮複環處及其下方發生破裂。
    2.子宮破裂 根據破裂程度,可分為完全性與不完全性子宮破裂兩種。
    (1)完全性子宮破裂:指宮壁全層破裂,使宮腔與腹腔相通。子宮破裂時,產婦突感腹部如撕裂樣劇痛,破裂後產婦感覺腹痛驟減,宮縮停止,但不久腹痛又呈持續性,很快進人休克狀態,面色蒼白,出冷汗,呼吸表淺,脈搏細數,血壓下降。檢查時有全腹壓痛及反跳痛,在腹壁下清楚地們及胎體,縮小宮體位於胎兒側方,胎心消失,陰道可能有鮮血流出,量可多可少。撥露或下降中的胎先露部消失(胎兒進人腹腔內),曾擴張的宮口可回縮。子宮前壁破裂時裂口可向前延伸致膀胱破裂。若已確診為子宮破裂,則不必再經陰道檢查子宮破裂口。若因縮宮素注射所致子宮破裂者,產婦在注藥後感到子宮強烈收縮,突然劇痛,胎先露部隨即上升、消失,腹部檢查如上所見。子宮瘢痕破裂者可發生在妊娠後期,但更多發生在分娩過程。開始時腹部微痛,子宮切口掖痕部位有壓痛,此時可能子宮搬痕有裂開,但胎膜未破,胎心良好。若不立即行剖宮產,胎兒可能經破裂口進入腹腔,產生類似上述子宮破裂的症狀和體征。
    (2)不完全性子宮破裂:指子宮肌層全部或部分破裂,漿膜層尚未穿破,宮腔與腹腔未相通。胎兒及其附屬物仍在宮腔內。腹部檢查在子宮不全破裂處有明顯壓痛。若破裂發生在子宮側壁闊韌帶兩葉間,可形成闊韌帶內血腫,此時在宮體一側可捫及逐漸增大且有壓痛的包塊。胎心多不規則。
[診斷及鑒別診斷] 根據病史、分娩經過、臨床表現,典型的子宮破裂診斷並不困難。但若破裂口被胎盤覆蓋,或在子宮後壁破裂,或無明顯症狀的不完全性子宮破裂,診斷比較困難。此時陰道檢查不可少,發現宮口縮小,胎先露部上移,甚至有時能觸到破裂口。B型超聲檢查可協助診斷。個別難產病例經多次陰道檢查,可能感染出現腹膜炎而表現為類似子宮破裂徵象。陰道檢查時由於胎先露部仍高,子宮下段菲薄,雙合診時雙手指相觸如隔腹壁,有時容易誤診為子宮破裂,但這種情況胎體不會進入腹腔,而妊娠子宮也不會縮小而位於胎體旁側。


[預防] 子宮破裂嚴重危及孕產婦及胎兒生命,故積極預防十分重要。作好各項預防工作,絕大部分子宮破裂是可避免的。加強計劃生育宣傳及實施,減少多產婦。做好產前檢查,及時診斷胎位異常、胎兒異常及產道異常。對有上述異常的孕婦要提前入院,並及時處理。嚴格掌握縮宮素引產指征,產前應用縮宮素,要先行陰道檢查,瞭解骨產道、軟產道有無異常。縮宮素引產時要有專人觀察或儀器監控。對於有子宮疤痕、子宮畸形的產婦試產,要嚴密觀察,試產時間不宜過長,應放寬剖宮產指征。嚴密觀察產程,尤其對先露高、有胎位異常的試產產婦更應仔細觀察。避免損傷性較大的陰道助產及操作,如中高位產鉗;宮口未開全時儘量避免助產;忽略性肩先露不宜做內轉胎位術;人工剝離胎盤困難時,嚴禁用手強行挖取。
[處理] 發現先兆子宮破裂,應立即採取措施抑制宮縮,給予靜脈全身麻醉,肌注派替啶100mg等,以緩解宮縮,同時應儘快行剖宮產術,防止子宮破裂。一旦確診子宮破裂,無論胎兒是否存活,均應搶救休克同時及時手術治療,以搶救產婦生命。需根據產婦狀態、子宮破裂程度、感染程度及產婦有無子女決定是否保留子宮。若為第一胎,破口小且整齊,感染輕微,可行裂口修補術。對破口大且不整齊或感染明顯者,多行子宮次全切除術。若破口延長至 子宮頸,應行子宮全切術。無論有無感染,術後均應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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