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
檢查,特訂定本須知。
二、 申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醫療機構之資格:

(一)

申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醫療機構之資格:

1.

 申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採檢醫療機構,應具有登
記職業之專任婦產科醫師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並實際
負責作業。

2.

特約醫院及診所欲申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採檢業
務(包括宮頸抹片採樣及骨盆腔檢查),可於「全民健
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申請書」內,申請辦理業務欄
位選勾「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

3.

特約醫院及診所於簽約後,使符合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
檢查採檢醫療機構之資格者,可另案提出申請。

4.

特約醫院及診所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採檢業務,應
與中央健康保險局簽訂合約之附約。

5.

山地離島及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得由當地衛生所依醫師
法第八條之二規定,聘請符合規定之醫師支援辦理。

(二)

申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採檢助產所之資格: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助產所特約要件」、「全民健
康保險特約助產作業要點」規定資格之助產所得申請辦
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採檢之子宮頸抹片採樣業務(不
包括骨盆腔檢查)。
(三)  申請辦理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病理醫療機構之資格:
為行政院衛生署審核認可之子宮頸抹片檢驗室醫療機構
三、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之給付時程及項目:
(一)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之給付時程:
三十歲以上,每年給付一次
(二)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之檢查項目:

1.

子宮頸抹片採樣

2.

骨盆腔檢查

3.

細胞病理檢查
四、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作業程序:
(一) 採檢醫療機構:

1.

查核全民健康保險卡(以下簡稱健保卡),並核對國民
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應確認保險對象
為年滿三十歲以上女性無誤後,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
象身份予以掛號。

2.

醫療院所除掛號費外,不得收取部份負擔費用,健保卡
亦不用加蓋戳章。

3.

詢問並填妥個案相關資料,資料內容詳如「全民健康保
險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病理機
構回報採檢特約醫事機構聯,第二聯病理機構留存聯,
第三聯採檢特約醫事機構留存聯)。

4.

由醫師進行子宮頸抹片採樣與骨盆腔檢查

 5.

完成採檢之子宮頸抹片轉由特約病理醫療機構進行細胞
病理檢驗
(二) 檢助產所:

1.

查核健保卡,並核對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
文件),應確認保險對象為年滿三十歲以上女性無誤後
,以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身份予以掛號。

 2.

助產所受理掛號時,不得收取部份負擔費用,健保卡亦
不用加蓋戳章。

3.

詢問並填妥個案相關資料,資料內容詳如「全民健康保
險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病理機
構回報採檢特約醫事機構聯,第二聯病理機構留存聯,
第三聯採檢特約醫事機構留存聯)。

 4.

由助產士進行子宮頸抹片採樣(不包括骨盆腔檢查)

5.

完成採檢之子宮頸抹片轉由特約病理醫療機構進行細胞
病理檢驗
(三) 病理醫療機構:

 1.

完成細胞病理檢驗工作

 2.

將行政院衛生署要求申報之相關資料輸入電腦,資料內
容詳如「全民健康保險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單」之打*
號項目,並依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定期申報個案篩檢資料
至個 案住所之轄區衛生局及行政院衛生署。

3.

將檢查結果寄回採檢醫事機構,由採檢醫事機構通知保
險對象檢查結果,需要追蹤治療之病症,並應通知保險
對象接受治療或轉介至適當醫療機構治療。
五、 支付方式:
(一)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五部「預防保
健服務」支付。
          (二)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實施當時得事病情需要,開由同一
診治醫師並行一般診療,如開給陰道塞劑,不必另外使
用健保卡,亦不得收取部份負擔費用,得將該藥品併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表中
申報 ,為不得再申報醫師診察費。
六、 費用申報:
(一) 採檢醫事機構和病理醫療機構採分開併當月門診費用申
報方式,分開支付;如採檢醫事機構和病理醫療機構為
同一醫事機構則可合併申報,合併支付。
(二) 需檢付之資料:

1.

 中央健康保險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